第119章出售版权(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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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朕属于是穿越者搅乱真实历史类的小说,怎么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呢。
  不说****不会通过,就说那些影视公司,他们可没这么蠢。
  公然篡改历史,是不被允许的。
  这样的电视剧,有教坏未成年的嫌疑。
  所以,对于改编成电视剧,蒲杰也不抱希望。
  也就只有动漫、网剧、网络大电影值得期待一下了。
  “算了,不想这个了,还是想想新书的事吧!”
  琢磨了一会儿,蒲杰没有琢磨出什么名堂,转而开始考虑新书的事。
  有了编辑的这个信息,坚定了他留在启点的信心。
  能卖出版权,说明他的版权具有很大的开发价值。
  既然如此,如果去往外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上本历史写的是明末的故事,没想到收官时获得了三万均订的好成绩,大大出乎我所料!”
  “任务要求新书的完结字数不得少于300万字,完本时五千均订!”
  “有着上一本书打下的基础,只要不是写得太烂,五千均订倒是不难!”
  虽然,网文界不乏有上一本书爆火,开新书扑到姥姥家的先例。
  但蒲杰却是极有自信,新书的成绩哪怕是再不行,五千订不过小意思罢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自他迈入超凡之后,整个人的思维能力、身体素质都得到了大大提升。
  更不用说,第二阶段的任务完成之后,获得了信仰成神之法,凝聚神力,又进一步增强了实力。
  现在的他,码起字来,时速进一步提升,最少可以达到四千字。
  不仅如此,思维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对于剧情把控、角色塑造、期待感营造、剧情的节奏、拉读者情绪、情节铺垫等等方面,也提升了许多。
  通俗一点来讲,仿佛同样的一段文字,如果是普通作者来写,或许会写得干干巴巴、毫无营养,令读者只是看了之后,转眼就忘。
  而如果是大神们来写,那写得曲折起伏、淋漓尽致、一气呵成、行云流水、朴实无华、妙笔生花。
  读者看了之后,三日不忘,仍有余音绕梁。
  甚至产生一种期待感,期待着后续的故事。
  这样的能力,就是通常所说的文笔。
  举凡大神作者,必有其过人之处。
  有些大神擅长剧情的节奏,如红毛怪。
  有些大神擅长布局,令人爱不释手。
  还有些大神的文笔虽然看起来很白,但读起来却很舒服,令人不知不觉就沉浸其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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