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出售版权(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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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嘴角,止不住的笑容。
  卖版权,还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肯定不是小版权。
  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玩意,但蒲杰可是在作者群里听其他人说过。
  一般的小版权,如有声版权、漫画改编权...等等小版权,是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的。
  顶多是编辑通知一声,让作者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行了。
  然后,坐等着次月收到稿费,完工。
  小版权里,还有简体出版版权、繁体出版版权,这些版权也需要作者签字。
  只不过,现在这年头,实体行业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
  很少有出版社愿意花钱购买网络小说的出版权。
  对于这一点,蒲杰也不抱什么希望。
  言归正传,一般而言,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只有大版权。
  大版权,主要是游戏改编权、动漫改编权、影视改编权。
  游戏改编,顾名思义,便是将小说改编成游戏,其中又分为端游、手游、页游等等。
  这些版权费,最少是上百万起步,甚至是上千万。
  而影视改编,顾名思义,便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网剧、网络大电影等等。
  这些都是版权中大头的大头,动辄千万起步,甚至是三五千万。
  这种大版权,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
  以前,签订这些版权转让合同,需要作者亲自跑一趟启点公司的所在地沪海才行。
  只不过,现在科技发达,无需作者跑一趟,在网络上签订电子协议也是一样的。
  电子协议与实体合同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应,受版权法保护。
  所以,值得蒲杰签字的版权,肯定是大版权。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对方想要的到底是游戏还是影视方面的版权。
  “朕属于历史分类,按理来说,这种小说改编成游戏的价值不大!”
  “也不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
  “那么,极有可能是动漫、网剧,或者是网络大电影了!”
  盘算了一下,蒲杰大致猜到了一些。
  历史分类的小说,不是说不能改编成游戏。
  只不过,相对于那些爆火的仙侠、玄幻类小说,历史类小说的局限性更大。
  所以,很少有这一类的小说卖出游戏改编权的。
  那么,排队了游戏改编之外,就只剩下动漫、电视剧、电影、网剧、网络大电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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