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章(64 / 13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对沈媒婆所拟的罪名是:“因伊子速死可疑,喊求相验,并未指供何人谋毒,与诬告人谋死人命不同;
  且府谳时陈明,妄供盘出谋毒各情,系由痛子情切所致。”看来是十分可原谅的事,但仍旧判了四年的徒刑,可说很重,何况是在丧子以后,又入囹圄,处境更为悲惨。
  “然而这是没法子的事!”翁曾桂说,“沈媒婆请县官相验没有错,错在杭州府那一堂,明知砒毒之说,大成疑问,居然供称,如何向儿媳妇盘问,逼出她如何下毒的情形,完全是撒谎。这一下不但是诬指她的儿媳,间接亦等于诬告杨乃武。结果,杭州府判了一个凌迟,一个斩决,这诬告的关系太重,所以判沈媒婆徒刑四年,是她罪有应得。”
  这番分析,刚毅自然同意,林拱枢亦无话说。从而想到小白菜的诬指杨乃武授予砒毒,足以致人于死,而且亦已判了死罪,是为“已决”,情况与沈媒婆相同,则诬告之事,亦应同科。
  “话虽如此,若要再判小白菜入狱,这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事。”林拱枢说,“大家都以为这个冤狱已经平反了,而结果如此,观念一定大变。刑法不能收教化警劝之效,又何贵乎有此刑法?”
  这话将刚毅也打动了。他一向重视执法惟严,但更重视个人声名。如果这件大出风头的事,一变而为遭人唾骂,他是怎么样也不能甘心的。
  “可是,在法理上也要交代得过去。”翁曾桂说,“我们三个人办这件案子,花的心血不少,凡是想得到的疑问,固然都有解释;就是一般人容易忽略的漏洞,我们亦都一一找到,究问到底,确可以毫无愧怍地说:已做到了‘毋枉毋纵’四个字。但如小白菜的应得罪名,略而不提,未免轻纵,就有瑕疵为人指摘了。”
  “不是轻纵,是情有可原!”
  “对!”翁曾桂接着林拱枢的话说,“不过,情有可原,也得有个理由啊!”
  到此地步,意见才算趋于一致。但是,要找个情有可原,而且原谅到可以免罪的理由,却非易事。因为,不是很正当的理由,是站不住的。
  苦思久久,终于是刚毅突有灵感——是从一个疑问上牵引出来的。他问翁曾桂和林拱枢:“小白菜熬不住刑,只求能够免于受苦,一切后果,皆所不问,这话不错。但个人死生固无所顾惜,牵扯到别人,总要转一转念头,譬如,有人告我是江洋大盗,问官刑讯窝家是谁?我总不会说是翁某人或林某人吧!”
  “你的意思是说,”翁曾桂反问,“小白菜为什么不咬别人,而咬杨乃武!”
  “对!”
  这一下,翁、林二人也恍然大悟了!小白菜不诬指他人授毒,而指杨乃武,当然因为本有奸情之故。
  照此说来,就是情有可原了!换句话说,倘无奸情,平白受诬,致人于大辟极刑,则是万不可原谅的一件事了。
  “好吧!”翁曾桂向林拱枢说,“有奸情一节,势非叙入不可。”
  林拱枢原来的主张是,妇女以名节为重,暧昧之事,既然双方都不肯承认,而依律例又不准“指奸”,则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奸情可以略过。如今既有诬指无辜须受重刑的关系在内,替小白菜设想,两害相权取其轻,林拱枢只好放弃原来的主张了。
  于是,仍由翁曾桂动笔,将小白菜的罪名拟为:“葛毕氏提供杨乃武商会谋毒本夫,讯由畏刑所致,唯与杨乃武同居时不避嫌疑,致招物议,众供佥同,虽无奸私实据,究属不过妇道,拟杖八十。”
  虽说“杖八十”,事实是可以宽免的。林拱枢对“虽无奸私实据”这一句,颇感满意,认为这样处置,应该说是非常公道的了!
  奏稿呈上堂,桑春荣与皂保都不肯即时画行,托词原奏太长,而案情复杂,关系重大,需要细看,一搁搁了五六天。
  事实上是怎么回事,大家都知道。刚毅还想去催问,翁曾桂认为不必,复奏的限期一到,自然会发下来,此时不妨静以观变。
  这样迁延到二月初,袁葆恒与绍祺二人,忍不住发话。桑春荣与皂保无奈,只好将奏稿画行,缮正呈递,不过另外录了一个副本,送交宝鋆。
  宝鋆所关心的只是刘锡彤。但案情有连带关系,定罪亦互相比附,除非有特殊原因,不能将同案犯人的某一个判得过轻或过重。因此,宝鋆要帮刘锡彤的忙,只有一个办法,为杨昌濬与胡瑞澜设法减轻处分。
  这两个人的官阶最高,他们的处分一轻,以下就会照比例连带递减,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刘锡彤就可望不致充军。
  于是,找个私下相处的机会,宝鋆将这一案的结果,细细告诉了恭王,然后表示他的看法:“杨石泉怕会革职。果然如此,处分嫌重了一点,而且容易引起误会。”
  这是怕引起左宗棠的误会。第一,杨昌濬是左宗棠手下的大将,拿他革职,仿佛是对左宗棠的打击;
  其次,左宗棠为了筹饷方便,一直想扩张地盘,前几年甚至攻掉了他的亲家广东巡抚郭嵩焘,奏保他的亲信蒋益澧继任。不久,蒋益澧落职,广东巡抚这个肥缺,仍然由朝廷控制,而左宗棠就只剩下浙江一个地盘,似乎应该为他保留。
  恭王与宝鋆的私交特厚,益应为他进言。因此,当两宫太后每日照例召见军机,谈到这一案的处分时,他便替杨昌濬求情。
  “杨昌濬罪名甚重,不过左宗棠西征,用兵正在要紧的时候,如果拿杨昌濬革了职,于左宗棠的面子上,似乎不好看。朝廷优容勋臣,可否请两宫太后格外加恩,从宽处分,将杨昌濬革留。”
  “革留”是“革职留任”的简称。这个处分,看似严重,其实甚轻,远比降级来得便宜。因为一降了级,要按部就班升回原来的品级,得要相当的时间;而“革留”则只要找个机会,随时可以撤销,尤其是封疆大吏,这种机会甚多,譬如剿平一股土匪,照例报奖,“革留”的处分便可轻易消失。所以恭王作此建议,当然是帮了杨昌濬极大的忙。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