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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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环金融街,国际金融中心一期。
  叶世文在电梯内照镜整理衫领,又拨了拨头发,“傻强,你觉得我剪这个发型,有没有比谢霆锋靓仔?”
  他的胜负欲已接近离谱那种程度。
  全因程真随口一句,“谢霆锋好有型”。叶世文听了不满,她便添油加醋——港式摇滚,电到她晕,弹吉他的手势好chok,恨不得邀请他在自己身上奏乐。
  叶世文快叁十岁人了,现在报班学吉他?好丢脸。
  “有。”徐智强手捧沉重贺礼,语气无奈,“文哥,你从来没怀疑过自己的美色,你是不是被程……”
  他顿了顿,“阿……”
  又顿了顿,“真……唉!她比我还小四岁,叫姐我真的叫不出口!我到底要怎么称呼她?”
  电梯门打开。
  叶世文大步迈出,“当然叫阿嫂,你还想叫什么?”
  “上次你又说——”徐智强立即闭嘴。
  十七楼走廊内,两排花篮缀红底金字贺语,溢美之词远胜娇艳的花,一句比一句气势磅礴,仿佛在贺玉皇大帝宫殿乔迁。礼花刚刚爆完,铺一地金银蓝红长长短短的彩屑,无明火无烟雾,比炮仗环保。
  回到十年前,屠振邦必定要在祠堂门口拿竹竿吊高99响“大富大贵”,不烧到半村人耳鸣,绝不罢休。
  社团大佬,也会与时俱进。
  “契爷,秦叔,元哥。”叶世文逐个打招呼,又见熟人,“陈姐也来了。”
  双开玻璃门内,陈姐一身粉衫,也凑个喜庆彩头。使唤完两个年轻同事搬走切开的乳猪烧肉,她收拾着不能在高级写字楼焚化的纸宝,抬眼一看,是叶世文,立即露出笑容。
  “文哥仔,一大早就迟到,下午要回祠堂上香,记得准时。”
  屠振邦对传统文化可谓是不离不弃,只有陈姐能应付他所有要求。
  “靓女开口约我,当然不会迟。”
  “油腔滑调!”
  杜元先看见叶世文,却没答话,只是点头。屠振邦与秦仁青正在笑谈,转身就见叶世文到了,佯装恼怒,“衰仔,这种日子你也迟到?”
  “契爷,我要去选份大礼贺你,当然要花时间。”叶世文奉上那盆冠幅茂盛的罗汉松,“这盆,在顺德陈村养足两年,从最贵那棵长青杉上扦插过来。景德紫砂盆属水,深色绿针叶属木,承上启帆,如水载舟。契爷,你这间公司是红港巨轮,注定一日千里,左擎天右接地,包你旺到下世纪!”
  “养你十几年,就只会吹水哄我!”屠振邦爱听好话,早已笑得皱纹飞扬。
  秦仁青也笑,“我看世文是深得屠爷真传,这盆罗汉松,不得了了,快点搬去办公室。”
  杜元对叶世文早有嫌隙,经那夜发酵,只勉强维持表面客套。他与另外的人在交谈,始终不插嘴叶世文的话。
  “文哥,先签名吧。”
  一旁有人递上签到帖。烫金红底,比婚宴喜帖惹眼,简直不伦不类。叶世文隐下嗤笑,对屠振邦这副作派又添了不少讥讽心态。
  他还未接过笔,抬眼就问,“这位是?”
  这人叶世文不认识,却认识叶世文。
  “我从摩根亚太挖回来的操盘手,杨定坚。”屠振邦主动介绍,语气十分亲昵,“他父亲以前是英国维高达证券行的明星股票经纪,定坚是青出于蓝了。这个就是我跟你提过的世文,以后多些帮我指点他,我还想他快点储好老婆本,生两个孙给我抱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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