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娱乐圈撰稿人 第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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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像是受到了鼓励,又开口道:“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一的时候在讲台上读过自己的一篇作文?”
  黄露明也是最近才知道,他们两个高一曾经在一个班当了一年同学,不过没什么接触,后来分班去了文科更是不熟悉了。突然听他提起高一有点意外,她当然不记得了。
  哪有人会记得自己十二年前做了什么题目写了什么作文?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老师叫你上台,你读了一篇自己的满分作文,题目是《凡人》,里面你说,每一个人小时候都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想,并且坚信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是长大之后,他们全都忘记了,一个个走进庸常的生活,变成面目模糊的、跟别人一样的凡人。”
  “这两年我一直记得这段话,如果不是为了不变成这样的凡人,我可能没有勇气改掉志愿。所以要谢谢你。”
  黄露明突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深刻怀疑自己是在误人子弟。同时她非常奇怪,连自己都不记得的往事,为什么这小子门清?
  “你还知道关于我的什么?”她忍不住开口。
  司徒像是在考场上遇到了刚好看过的考题:
  “你说过最喜欢的漫画人物是蜡笔小新的妈妈——野原美伢,因为美伢的爱好是躺着吃零食。
  你写作文喜欢用马尔克斯的一句话做论据,不过来来回回只是那一句。
  你考试永远保持文科第二的位置,因为你懒得在数学上多花时间做出最后一道大题。
  你不管在哪里坐位子都喜欢最后一排靠窗,因为可以安静地观察别人。
  你几乎不和男生说话,也没有一起逛街的女同学。
  你对猫毛过敏,却总是远远地给流浪猫送一点吃的……”
  黄露明愣住了,她没有想到那个,连现在的自己都遗忘了的人,被这个十年前的世界的另一个人记得这么清楚。
  没错,高中时候的黄露明是一个有点小聪明和天赋,从来懒得努力的人。她天生记性好,耳朵听过一遍的东西再从手底下过一遍就能记得差不多,在文科班过得非常轻松。
  每次考试,她的年级排名都是第二。
  第一名每天晚上熬夜到三点,做的卷子是她的几倍多。
  但是黄露明一点都不想向她学习。
  她觉得,自己用了75分的力气,得到95分的成果,非常划算。
  第一名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用120分的努力,换取98分的成果。
  自己赚了20,对方输了22。
  她因为正好位于利润最大化的那一点而感到满足。
  所以即使是高三那一年,她也从来没有拼过命熬过夜。
  但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当小城市姑娘走到真正的大都市里去,和全国最聪明的一群人一起竞争,多么闲散的天性也丢到一边去了。一招一式都要拼尽全力。
  她现在明白,社会的真正法则是赢家通吃、第一名拿走所有奖品。正如同这次写的稿子,因为开拓了新的题材而占尽了好处,后来的跟风者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抹杀。
  不过曾经的自己能被别人很认真地记住,她心里还是有点莫名的感动,所以当司徒又抛出一个她一点都不想回答的问题时,她克制住了自己的不耐烦。
  ——“为什么从来没有见到过你的父母?”
  四周围的声音仿佛一下子消失了,整个空间变得非常安静。
  “我不知道,我也没见过他们。从记事起就只有爷爷奶奶。你知道人老了以后会非常喜欢回忆从前,60年挨饿的故事我听了不止八百遍,但是他们在这件事上守口如瓶,从来没有跟我说过我的父母的任何事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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