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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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欢不解地歪着头,嘟起嘴,“为什么一定要叫这个名字它才理我啊。”
  林研也很不解:“鬼知道,邪了门了。”
  小狗受伤被送进医院的当晚,林研出于恶作剧这么叫它,结果这只狗后来竟只认这个名字。用别的名字叫它都没反应,非常邪门。
  欢欢很喜欢小动物,但因为家里有个对猫狗过敏的妹妹,所以一直都没有机会养。前段时间听妈妈说民宿来了个带着小狗的客人。欢欢一听高兴极了,每天放学就爱来民宿找小狗玩。
  这天她从她的粉色书包里掏出一个新鲜玩意,是个拍立得。这拍立得是她上大学的表姐半个月前送她的生日礼物。这东西简直让欢欢在学校里成了被羡慕的对象,不少小朋友争先恐后想让她为其拍照。
  可摄影大师欢欢拍照也是很挑人的,不是她的好朋友她不会轻易拍。
  林研带着小狗在自家民宿住了一个礼拜,欢欢也与他认识了一个礼拜,很快被她划进了好朋友的范围。所以这天她主动提出要为林研和小狗拍照。
  林研把狗放在腿上,看着年幼的摄影师举着拍立得各种找角度,最后咔嚓一声,相机里吐出一张照片。
  等照片上的色彩浮现出来,林研瞄了一眼,照片画面清晰角度正常,拍得还可以。
  欢欢熟稔地从书包里拿出黑笔,在相片下方的空白处写下日期和内容,一边写一边念叨:“11月14日,林研和小黑黑。”
  林研把狗放下,瞄了她一眼,说:“不,写林研和顾成阳。”
  笔触一顿,欢欢嘟起嘴:“为什么一定要叫这个名字啊,不好听欸。”
  “让你写你就写。”林研脱口而出,可顿了顿,他说,“算了,随你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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