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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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俊楠看着他记在纸上的辩护律师们的观点,从容地开始一个一个进行反驳。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认为,xxx于20xx年x月xx日参与的这一起事件不能认定,但公诉人认为,这一起事实有……作为证据……”
  第二轮辩论开始。
  “……公诉人之所以认定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构成组织卖yin罪,是因为xxx在犯罪团伙中担任……根据最高检关于……的解释第xxx条及最高院关于……的解释第xxx条,公诉人认为应当认定被告人……”
  这就是天幕下很多人想看的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对峙。
  公诉人提出结果,辩护人提出“一二三四”种观点进行反驳。公诉人如果不能接受,再一一反驳回去。
  “既然是第二轮辩论,律师也还会继续反驳吧?”有人不禁好奇起来,“那他们不是会一直吵下去?”那这个庭要开到什么时候?
  事实证明不会一直“吵”下去,因为公诉人发表完意见后,曹俊楠在询问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时,说了一句:“是否有新的观点要发表?已经说过的就不要说了。”
  并在被告人和辩护人说到一些第一轮已经说过的观点时,直接开口提醒道,“已经说过的就不要重复说了。”
  这让天幕下经常听人吵架的某些人开始思考,我下次听那帮家伙吵的时候,也用这种“回合制”(天幕上学的词),不知道有没有用。
  我在他们吵架时也说“重复的观点就不要再反复提了”,不知道能不能让他们尽快结束战斗。
  不妨一试。
  第二轮辩论结束后,谢宏春又问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有没有新的意见要发表。
  曹俊楠说:“没有了,坚持第一轮和第二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也没有。
  辩论结束。
  ——
  清朝位面。
  索额图皱了皱眉,“他们这样子辩论不会觉得不方便吗?”
  检察官提完量刑建议,所有的律师依次发表辩护意见,等律师们都说完了,再由检察官对刚刚律师们发表的意见进行一一反驳(如果想反驳的话)。
  哪有这么辩的?
  如果检察官记录的速度不够快,岂不是会漏掉一两个听到时很想反驳但后面没记住的点?
  为什么不能一个律师说完后,问一下检察官要不要反驳,等他俩辩完再问下一个律师呢?
  为了节约时间?
  李光地饶有兴致地听着公诉人从法律规定谈到司法实践,论证自己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合理合法。
  接着律师再以ta的角度,进行反驳,表示公诉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挺有意思的。
  双方辩驳也不是单纯提出自己的想法,而是从法律出发,各自找出能证明自己观点的法律规定。
  听众听起来就会觉得甲说得很有道理,乙说的也很有道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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