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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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法庭调查阶段,为了调查案情,法官提问多少次都是符合规定的。
  因为这是庭审。
  必须要在法庭调查中把案件事实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否则将来下了判决书,有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告到上面去。上面来查,一旦发现这个案子有模糊不清之处,那今日审案的法官岂不是要负责任?
  “我更好奇的是,”王审琦问道,“对案件中不清楚、公诉人举的所有证据又不足以证实的部分,法官向被告人提问,法官怎么判断被告人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若是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已经足以证实,想来也不需要通过提问核实了。
  可被告人并不是完全老实,被告人口中的话不能全部采信。
  那这样的话,法官要如何判断,他们在核实案件事实时,被告人是如实交代,还是使用了春秋笔法呢?
  赵普道,“如果综合全案证据仍然不足以认定,那么法官会采用那个原则吧。”
  “原则?”李昉不解。
  赵普笑了笑,“你忘了?之前姜海蓝提到过的: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也称为“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当事实无法查清时,应依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进行判决。】
  姜海蓝当时是这么说的。
  李昉恍然大悟,检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某个事实,该事实又不利于被告人,那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就不能认定被告人做了这件事。
  天幕上的法律从业人员可是经常说……
  赵匡胤道,“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没错。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理,案件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够充分,那就不能认定有罪,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赵匡胤神情严肃,程序正义……吗?
  虽然他不是很能理解,但天幕上那个国家实行所谓的“程序正义”,必然有他们的理由。
  只是这个理由……
  或许又是他不喜欢的吧?
  天幕之上,两位法官问完了问题。
  石守信眯了眯眼睛,“这就是他们的‘人权’吗?”
  看那个世界看了那么久,对他们的政策、规定、法律等也算是有了一些了解。
  他们的政府看重百姓,不拘男女,不看老幼,不分种族,不介意贫贱或富贵……
  只是了解归了解,天幕之下的很多人,尤其是自诩为上等人的一群人,是不会理解的。
  甚至厌恶与憎恨。
  并万般庆幸那样一个政府只存在于天幕之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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