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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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笑了,“难打是难打,但不存在说完全打不赢,否则行政庭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不是摆在那里好看的,行政庭的法官也是每天都在干工作的。
  姜海蓝点头,“执业以后,看你们打行政官司,赢过不少,我的认知就被改变了。”
  当然不可否认实践中是有一些案件因为其特殊性会被上面插手,但要说完全打不赢,就说过了。
  姜海蓝本人是没有打过行政官司的。
  但不妨碍她给直播间的观众们“科普”。
  她先念了原告诉求和被告辩称,又念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证明目的,接着是“本院经审理查明”,最后是“本院认为”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什么意思呢?就是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来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是合理合法的,这点和民事案件原告举证不一样。】
  【要说为什么?一来是因为行政单位处理程序一个基本原则是“先取证,后裁决”,你行政单位必须先收集确凿证据,再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二来是因为在行政纠纷中,双方地位不对等,原告属于弱势一方,原告很难收集到证据,或者难以保全,甚至某些案件中是没有举证能力的。】
  姜海蓝看着判决书的最后一部分内容,【所以本案中,被告xx镇政府因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被法院判决强拆这个行政行为违法。】
  ——
  法院出的判决书一贯简明、清楚,没有废话。
  姜海蓝也没有说得多么难以理解。
  但这一份判决书,却叫各平行时空上到帝王大臣,下到黎民百姓,都搞不懂了。
  东汉位面。
  刘秀的表情有一瞬的僵硬,他扭头看向他的大臣们,艰难开口,“若朕没理解错,她的意思是,镇政府拆了养猪场的房子,养猪场把镇政府告到了法院,法院判决镇政府行为违法,拆错了???”
  说到最后三个字,他的声音都变了调。
  殿上群臣的表情同他一般无二,一个个很是茫然。
  怎么每个字都能听懂,组合起来就觉得难以理解了呢?
  这镇政府不是官府吗?
  养猪场……商贩开的养猪场,同官府打官司,还打赢了?
  就这么打赢了?
  耿弇表情空白地盯着地面,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官府做错了,难道不该是上一级官府来纠正吗?
  怎么一个平民百姓起诉到法院去,法院认定官府的“行政行为”违法,就直接给下判决说它违法了?
  法院不仅仅是审平民百姓,也能审官府?
  邓禹和身旁的刘隆对视了一眼,前者轻轻摇头,后者沉沉叹气。
  后世的法律怎么会这么规定?
  后世的法院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他们为什么能做到如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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