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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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琢磨了一下可行性,很快就无奈一笑,放弃了。
  别想了,很多事情根本不可能,寄予期望不过是折磨自己。
  郦道元听着姜海蓝念完那篇起诉状,再次感叹后世写文章的简单直白。
  不讲文采,不引经据典,就平铺直叙地把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讲一遍,基本上能让所有不知道这个案子的人,听了她的起诉状之后,知道发生了什么,知道她要主张些什么。
  他本人文采过人、文笔隽永,他写的东西能让很多人看懂。
  但多的是文采一般的官吏。
  甚至有些人肚里没几两墨水,偏又喜欢卖弄。
  所以姜海蓝的这种文章的写法,很适合被推广开来。
  这样上传下达更加便捷,百姓更能明白朝廷政令,老老实实的做该做的事。
  看着天幕上明确表示自己不能为被告人提供刑附民辩护的罗学海,庾信没忍住笑出了声。
  天幕上那些人办事确实很讲规矩,也不知道是吃过多少亏,才会这般谨慎地明哲保身。
  不过人家说得很有道理啊,律师为当事人辩护,需要当事人的委托,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没有这道流程,律师凭什么为当事人辩护?
  人家都没有找你,你主动去帮忙,要是帮好了,大家都高兴。
  要是没帮好……人家恼羞成怒,反手怪你多管闲事,那不是平白沾一身脏水?
  所以,最近某某某求我办的那个事,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的!庾信毫无心理负担地想,有些人不值得信任,我可不能自找麻烦。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
  举证质证部分,姜海蓝拿着证据目录,对梁涛说:“审判长,我这边的证据我也一并出示了吧?”
  梁涛同意了,“你把原件交上来。”
  姜海蓝便将她放在桌上那一叠证据材料拿起,给了走过来的法警,由法警递交梁涛。
  姜海蓝开始念她的证据目录。
  “第一组证据,是原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人的身份信息,原告人是适格当事人。”
  “第二组证据,是a区人民医院的病案一份及报告单6张,证明原告人因伤住院,且住院治疗43天的事实。”
  “第三组证据,是a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发票7张,证明原告人此次住院共花费医疗费117359.6元的事实。”
  “第四组证据,是林省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一份及发票一张,证明原告人此次受伤经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误工期120天,护理期90天,护理期90天的事实,以及此次鉴定支付鉴定费1300元的事实。”[2]
  “第五组证据,是护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误工证明、劳动合同,证明护理人的身份信息,护理人因原告人受伤请假两个月照顾原告人,护理人每月工资为7000元的事实。”
  姜海蓝念完之后,说:“审判长,证据出示完毕。”
  梁涛正在一项一项地翻看证据原件。
  书记员那边,庭前姜海蓝已经给了他一份证据目录,所以他打字打得很快。
  作者有话要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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