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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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姜海蓝提过的“贷款”问题。
  ——已经有不少人琢磨着想搞“贷款”大发横财,只是还没来得及实施。
  陈平没想那些,他在想“夫妻共同签字”和“夫妻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
  倒也不难理解。
  如果是他借钱出去,愿意还钱的人自然是越多越好,何况天幕上的妇人们也能挣钱。
  “夫妻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这一点亦是极好,天幕上的夫妻可以离婚,可以自行协商分割财产,若是欠钱一方不想还钱,通过离婚把所有的财产给了另一方,债务自行承担,那债主不是亏死了?
  按照姜海蓝的建议,男女双方一起还了“第三人”的贷款之后,女方再依据她与男方之间的协议,要求男方将她所偿还的贷款,偿还给她。
  如此,一来债主不会被坑。
  二来确实也是按照二人的协议,男方承担债务。
  就是比较麻烦了。
  ——
  那基本上就这些事了。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不谈感情是否破裂,基本上一次诉讼就解决了。
  姜海蓝说:“你先写一份起诉状,和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小孩的户口本复印件一起递交到法院,然后等待法院立案庭通知立案。”
  “承办法官会组织你们调解,调解得成就下调解书,调解不成就开庭审理,下判决书。”
  中年妇女犹犹豫豫,“户口本在他那里,我拿不到。”
  姜海蓝毫不犹豫,“那你到你们县城找个律师,委托ta去县公安局调取你们家的户口信息,顺便还能让ta帮你把起诉状写了。”
  赵洋理解不能,“班长,不能委托你吗?”
  姜海蓝可直白,“亲,你委托我不划算啊。”
  她两手一摊,“我是挂在林城的律所的,我要从林城开车来兰溪县法院立案、调解、开庭,我至少要来往两三次,过路费、油费,这些算起来,律师费就不会便宜。”
  赵洋问,“不能少点吗?咱们老同学……”
  姜海蓝笑了笑,“那又不是我的律所。”她真诚地建议道,“不管你们是委托律师去调取材料,还是委托代理,直接在县城找一个律师就行了,当地的律师费用没有那么贵。”
  在本地开庭,和去燕京开庭,收费自然是不一样的。
  “当然了,如果你不在意多付律师费,要委托我,我也是乐意之至。”担心赵洋多想,姜海蓝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赵洋:“……”
  他也笑道,“我姑姑没有多少钱,那我陪她去县城找位律师吧,谢谢班长!”
  他自然不会不识好歹。
  不过班长怎么这么多年还是这种为他人着想的性格?
  “班长有推荐的吗?”赵洋随口问道。
  姜海蓝的眼睛睁大,“我还真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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