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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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起来“律师”并不是必须的,没有律师照样要打官司。
  他们为什么还要特地设立援助制度,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援助律师呢?
  那个“朝廷”,就这么在意他们的百姓吗?
  就这么在意,所谓的“司法公正”吗?
  还有“律师”,按照姜海蓝的说法,“朝廷”给出的补贴,必然是不多的,否则怎么会叫补贴?
  那他们就是亏本为人办事。
  亏本为人办事,从百姓那里收取了好处,还会被援助中心处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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