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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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要求是录制调解视频必须录制15分钟!
  于是三方都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等待录满15分钟。
  并等待书记员把调解笔录和调解书打出来,双方签字。
  赵庭长叫被告的名字,对他说:“你的人要出现在镜头里。”
  被告把手机拿了起来,立在桌上,保证他本人出现在屏幕上。
  姜海蓝瞅了一眼视频里的自己,抬手理了一下刘海。
  她在直播间解释道,【现在的要求,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要录制调解视频,且录满15分钟。】
  【一般来说,大家都是提前商量好,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再来录这个视频,所以走完流程要不了15分钟。】所以录完不能挂断,要录满15分钟,且保证镜头里有人在,不是录假视频。
  【达不成一致意见,就直接开庭审理。】
  庭审之后,也还是有调解的机会。调得成,就下调解书;调不成,就下判决书。
  ——
  “这不就是走一个流程?”若说起这个,张柬之作为官员,比姜海蓝这个非公务员要清楚得多。
  他一直在看天幕,知道姜海蓝早就在协调这个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也知道她已经协调好了结果。
  如今就是把协商好的结果正式确立下来。
  但他也很快就明白过来这套流程的好处。
  确定双方对这个结果都是满意的、认同的,协商是自愿的,免得将来其中一口反口不认,妄图推翻这个协商好的结果。
  “虽然比较麻烦,但确实很有必要。”他想。
  现在的程序繁琐一点,省了后续的麻烦。张柬之脑子里灵光一闪。
  至于录满十五分钟……
  从听到这个要求,张柬之就特意留意了一下时间,他想确定天幕上的十五分钟,是他们现在的多少时间。
  他也如愿测试了出来。
  “一刻钟。”
  张柬之若有所思,为何要把一刻钟说成是十五分钟呢?
  若一刻钟是十五分钟,那一个时辰不就是一百二十分钟?
  为何要这么计算?
  姚崇则在思考这个回避制度。
  姜海蓝没有细讲,他只能从那位法官讲的话去猜测这个制度的规定和用意。
  要求“法官”和“书记员”回避,无非是担心,他们与“原告”或者“被告”利益相关,在审判案子的时候徇私。
  这一点,从古至今皆是如此。
  朝廷任命官员,为了避免官员因为某些特定关系徇私舞弊,会进行任官回避,包括亲属回避、地域回避及岗位回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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