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木头里藏着一个灵体(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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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店铺的楼,打开电脑,浏览了一下网上那些读者和听众对《盗墓者的经历》这个故事的反馈,然后打开邮箱看了看,果然在邮箱里,发现了一封邮件。
  邮件的内容是某出版机构的编辑发来的,说是想要向马大宽购买《盗墓者的经历》这个故事的出版版权,想要将这本书出版。
  这个编辑不是以前那些骗子编辑,而是一家正规出版社的编辑,是京城广播电台联系的,似乎比较信得过。
  而且,编辑还说出版社以前出过很多小说,里面不乏当代名家的小说作品,而且还有京城广播电台做担保,应该挺靠谱的。
  能够把电子文档转变成铅字,印成书本,这就是作家了,能够出书,在当时看,还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大事情。
  虽然,这个编辑开出的出版条件不是很高,但是,马大宽还是有了一些感兴趣。
  跟那个编辑取得了联系之后,那编辑就寄过来了两份出版合同书,只要作者在合同上签了字,那么,这书就会很快出版了。
  合同这种东西,最大的特点就是上面有很多很多的字,除了专业的律师,很多内容一般人根本看不懂,即便有漏洞,一般人也看不出来,马大宽也没多想,为了可以出书当作家,他就签了这份出版合同。
  大致的待遇是,这部书首印是万册,给马大宽的稿费是按照版税来的,百分之八的版税,基本计算是,如果一本书定价是0元,那么乘以万册再乘以百分之八把,大约能到手的稿费就应该是万块钱左右,当然,上税还是很高,其实最后到手也就万多块钱。
  所以,现在的作家真是穷啊,首印万册,这个数量还是很多了,如果首印1万册,那么到手的稿费才1万块钱左右,如果首印5000册,就更没什么钱了,这就是现在纸书行业越来越低迷的原因。
  当然,马大宽并不是为了赚这个钱,能够出版自己写的书,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二度为人的马大宽,他的理想是要成为全能型的巅峰大艺术家。
  作家当然算是艺术家,这也是他衡量自己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有机会可以出版一本小说,自然是求之不得。(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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