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通风报信不讨喜 神殿又来神秘客(2 / 3)
幻兮没有理会她直接朝着连城走去,连城也有些担心的看着她,眼神中带着恳求。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连城摸着它的头轻轻的安抚着,“我打扫这里的时候发现它的,也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过它似乎很害怕,它收了伤。”
幻兮抬头看着他说道,“似乎你总是喜欢英雄救美。”
“我?”
连城看着她竟然笑了,如果换做是以前的他,恐怕不会饶了面前这个胆大的女人。但是如今见到幻兮,他却是半分脾气都没有了。
“交给我!”
连城下意识的将小东西向后移动,小铃铛更是拉住她的手不让她靠近,两个人如临大敌的样子。
“如果再不松开,就别想让这个小东西留下。”
两个人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喜悦的神色,连城将独角兽放到了她的手中。幻兮看了一下它的伤口,无奈的摇头。
“看样子是被天雷击伤的。”
不知道为什么,幻兮会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当初自己也是如此,奄奄一息。要不是遇到了女娲娘娘,恐怕早就消散在天界了。
“主人,你会救他对吗?”
幻兮没有说话,只是带着它朝着外面走,这次没有回神殿,而是去了静波林。
竹清神尊还没有回来,这里还是很寂静的,还比较适合它养伤。而且它是妖界的灵兽,会出现在这里也是奇怪,如果留在神殿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里就是静波林?是神尊的住所?”
小铃铛很是兴奋的在旁边又蹦又跳,她是仙草,自然是喜欢这天地灵气的宝地。
幻兮将独角兽送到了一处小房子内,在那里给他输了些仙气让他可以静养休息。
连城也听说过静波林,却一直都没有机会见过,没想到这次竟然以这种方式来这里。
“小铃铛,你可喜欢这里?”
“恩,喜欢。”
幻兮看着她微微的点头说道,“等师傅回来,你就留在这里陪着他。”
小铃铛很是吃惊的看着她,随后眼泪就在眼眶中打转,“主人,是我做错什么了吗?你不要我的了吗?”
连城也急忙帮着求情,如果没有小铃铛他也不能这么顺利的留在这里。
“你虽然是神丹草,但是并没有适合的身份留在神殿,这里仙气缭绕,适合你居住,而且师傅为人和善,你陪着他做个伴也不错。”
连城看着小铃铛,他知道幻兮这么做是为了小铃铛好,蜗皇殿虽然是一处小神殿,却也是女娲娘娘的处所。
天上的神仙貌似对这个小神殿不在意,实则处处小心留意着,这也是幻兮的无奈。如果有一天真的有人惦记起神丹草来,小铃铛就陷入无尽的危险之中。
幻兮看着冷漠,其实他能够感觉的到内心的善良,这么做全是为小铃铛考虑。
“主人,我不想离开你。”
“你总归是要独立成长的,你刚刚修成人形不久,还需要修身养性,修炼仙法,这里最适合不过。” ↑返回顶部↑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连城摸着它的头轻轻的安抚着,“我打扫这里的时候发现它的,也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过它似乎很害怕,它收了伤。”
幻兮抬头看着他说道,“似乎你总是喜欢英雄救美。”
“我?”
连城看着她竟然笑了,如果换做是以前的他,恐怕不会饶了面前这个胆大的女人。但是如今见到幻兮,他却是半分脾气都没有了。
“交给我!”
连城下意识的将小东西向后移动,小铃铛更是拉住她的手不让她靠近,两个人如临大敌的样子。
“如果再不松开,就别想让这个小东西留下。”
两个人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喜悦的神色,连城将独角兽放到了她的手中。幻兮看了一下它的伤口,无奈的摇头。
“看样子是被天雷击伤的。”
不知道为什么,幻兮会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当初自己也是如此,奄奄一息。要不是遇到了女娲娘娘,恐怕早就消散在天界了。
“主人,你会救他对吗?”
幻兮没有说话,只是带着它朝着外面走,这次没有回神殿,而是去了静波林。
竹清神尊还没有回来,这里还是很寂静的,还比较适合它养伤。而且它是妖界的灵兽,会出现在这里也是奇怪,如果留在神殿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里就是静波林?是神尊的住所?”
小铃铛很是兴奋的在旁边又蹦又跳,她是仙草,自然是喜欢这天地灵气的宝地。
幻兮将独角兽送到了一处小房子内,在那里给他输了些仙气让他可以静养休息。
连城也听说过静波林,却一直都没有机会见过,没想到这次竟然以这种方式来这里。
“小铃铛,你可喜欢这里?”
“恩,喜欢。”
幻兮看着她微微的点头说道,“等师傅回来,你就留在这里陪着他。”
小铃铛很是吃惊的看着她,随后眼泪就在眼眶中打转,“主人,是我做错什么了吗?你不要我的了吗?”
连城也急忙帮着求情,如果没有小铃铛他也不能这么顺利的留在这里。
“你虽然是神丹草,但是并没有适合的身份留在神殿,这里仙气缭绕,适合你居住,而且师傅为人和善,你陪着他做个伴也不错。”
连城看着小铃铛,他知道幻兮这么做是为了小铃铛好,蜗皇殿虽然是一处小神殿,却也是女娲娘娘的处所。
天上的神仙貌似对这个小神殿不在意,实则处处小心留意着,这也是幻兮的无奈。如果有一天真的有人惦记起神丹草来,小铃铛就陷入无尽的危险之中。
幻兮看着冷漠,其实他能够感觉的到内心的善良,这么做全是为小铃铛考虑。
“主人,我不想离开你。”
“你总归是要独立成长的,你刚刚修成人形不久,还需要修身养性,修炼仙法,这里最适合不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