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非让我尝尝花钱的苦 第2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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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馆是老板的生意,因为要交税,所以收入得走老板的银行卡,老板手头正好有现金,就给了他俩现金。
  水电费房租这些钱包括税钱老板都没跟他算,他说好人没好报,但桑亦知道他是个大好人。
  “好。”陆文点头,起身摸索着找衣服。
  桑亦拿过陆文挂在墙上的书包找钱。
  “钱呢?”
  “在书包里啊,不是你放的吗?”
  “没有,你是不是换地方了?”
  “什么?”陆文一愣,“我没换地方啊。”
  桑亦开始在这小屋里找钱,一边找一边嘟囔:“你眼瞎,记性也差吗?眼睛已经开始影响脑子了?卧槽,治脑子得比治眼睛费钱吧?”
  陆文站在那里没动,好一会儿后他扶着墙慢吞吞走出房间来到正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玩手机的陆良华面前:“钱呢?”
  “什么钱?”
  “治眼睛的钱。”
  *
  桑亦拿过餐桌上的烟盒掏出一根咬在嘴里。
  当年陆良华欠了人钱,被人追债,恰好就有钱送到了手边,于是就拿钱去还了债。
  没有人能想到,他会偷儿子治眼睛的钱。
  桑亦那天气疯了,扑过去跟陆良华扭打在一起。
  陆良华是成年人,比桑亦要壮,但他打不过桑亦。
  桑亦太知道怎么打人了,也知道打哪儿最疼,他那天下了死手。
  两个多月,他和陆文日也盼夜也盼,就这么化成了泡影。
  那天他把人按在那里狠狠揍了一顿,揍到最后收不住手,是陆文从后面抱住他把他压在地上才制止住了他。
  邻居报了警,陆文他爸进了医院。
  那次,伤情鉴定为轻伤,因为陆良华的腿被他踹断了,肋骨也断了三根。
  轻伤听起来轻,但在法律上是很重的,陆文他爸要是执意追究责任,桑亦就是故意伤人罪,是会坐牢的。
  桑亦当天就被带走拘留了。
  拿过打火机点了烟,桑亦吸了一口慢慢喷出一口烟:“说起这事儿,我那时候不懂,现在想起来倒是有些奇怪了,当年你是怎么说服你爸改口的?”
  陆良华连陆文治眼睛的钱都能给霍霍了,怎么可能放过他。
  可他在里面待了不过一周,陆文就来接他了。
  穆文骁双手环胸,手指在胳膊肘那道疤痕上慢慢摩挲着,眼睛看着桑亦:“想知道?”
  “嗯,想。”桑亦诚实地点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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