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循环 第10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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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我叫温灼华,“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温灼华,你也可以叫我‘夭夭’。
  喜欢你的人实在太多了,我知道你不会看情书的,所以我甚至不确定能不能送出去。
  喜欢你的这两年都很开心,我从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看见你的时候就忍不住想,我活着终究是有意义的。
  祝你永远是闪耀的路京棠,祝你的未来盛大而欢喜,祝你也会有喜欢的相爱的人,祝……
  祝我,终有一朝,再看见你。
  ——奔向你。”
  第69章 初恋循环
  明知道这个时间点, 就算赶回南川,温灼华也肯定已经在宿舍睡着了的。
  路京棠向来是个万分理智的人,他总是被称赞懂得取舍, 尽管他时常不需要取舍。
  可他确实一贯都很清楚时势, 懂得在最合适的时间做最合适的事情, 在几乎每一个涉及选择的时刻、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没有人怀疑过他的理智,他自己更是万分清楚。
  ……明天再回去也是一样的。
  温灼华也不知道他今晚看到了那封信和那些转账留言。
  他再怎么赶回去,今天也见不到温灼华。
  ……
  按原计划明晚再回南川的理由有无数个, 可等到路京棠坐在飞机上的时候,才有些无奈地自嘲轻笑一声。
  是啊, 明晚再回南川的理由再多, 加在一起,好像也比不过一个“想见她”。
  想见她。
  想现在就看见温灼华, 想抱一抱她, 想问她过去那些年过得怎么样, 想告诉她,他会一直一直陪着她。
  想问问她, 高中喜欢的人就是他这件事, 是真的吗。
  路京棠坐在座位上,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手里的信。
  ——其实已经无需再看,这封信他早已来来回回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信太短,他的记忆力又实在良好,以至于他现在就算闭着眼睛,都可以回忆起温灼华所写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标点符号, 和每一个一撇一捺。
  他的心情实在复杂。
  很奇怪的, 温灼华以前喜欢过的人是他这件事,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
  就像今晚小雪刚告诉他时那样, 路京棠以为自己知道了,只会欣喜若狂。
  哪有什么比女朋友高中时暗恋过自己,更让人开心的事了呢?
  ……可他没有。
  他没有所谓的欣喜,路京棠甚至想,他宁可就像他曾经以为的那样,温灼华确实很讨厌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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