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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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晋慎抽出纸巾,擦手,道:“床单可以说是我弄的,喝水时不小心洒在床上。”
  陆宜:“……”
  这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好吗!
  而且本来也是他弄的,什么叫可以说是。
  陆宜现在不想跟他辩驳,她抵着他胸口平复半会儿,从床上坐起来,远离那一块,她吸吸鼻子,余韵压下去。
  “你还不走吗?会不会迟到?”
  “还有五分钟。”林晋慎看过时间。
  “哦。”
  她觉得自己实在很无辜,要赶飞机的不是她,但还是被迫这么早醒。
  林晋慎起身,将领带放回衬衣里,塞进西服外套里,这时他又像变回林晋慎,一丝不茍,不用戴眼镜斯文败类的味道就溢出来。
  “走了。”他道。
  “好。”
  林晋慎抬腿走至门边,陆宜再次出声:“老公。”
  拖着尾音,是她刻意这么叫的,见他回头,眸光幽暗,她继续道:“早点回来。”
  林晋慎:“……?”
  这个时候这么叫,存心的。
  “想想还是带你一起去的好。”林晋慎往后撤一步,仿佛下一步就要走来,将只裹着被子的她打包上车。
  陆宜失笑,作举手投降状。
  她恢复正常声音:“别别别,你快走吧,别迟了!”
  林晋慎看过腕表时间,的确一分钟不多,他嗯一声,声调平平:“回来收拾你。”
  陆宜抱着被子,看着他出去,脸上的烫意迟迟没褪下去。
  嗳。
  发痴。
  因为周六,陆宜心安理得补觉到十二点。
  被单的痕迹已经干掉,看不出什么异常,等她回澄西园,阿姨也会拆下来洗。她松口气,避免不必要的尴尬。
  她洗漱完出去,喝水时,林予墨下楼。
  林予墨打着呵欠:“早,嫂子。”
  秦女士跟小姐妹逛街,家里只剩下她们俩,两人作息一致,正好一块吃午饭。
  吃饭时,林予墨瞟到陆宜脖颈上的可疑痕迹,不怪她视力好,而是陆宜皮肤太白,有点什么红的青的就很明显。
  而且皮肤嫩,稍微用点力能留下痕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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