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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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阴嫚只好又看向李斯,这位典型的法家代表,他对大秦律法的制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后世都夸秦律好,岂不是说明李大人真得很厉害!
  赢阴嫚有些心动。
  大兄有儒生老师,胡亥都有赵高做老师,自己若是跟父皇请求要李斯做自己老师,不知道李大人会不会接受?
  扶苏以异样的眼光看向李斯。
  曾经他当然是更信任儒家,因为天幕剧透李斯的阴谋,扶苏对李斯的人品更加不喜。
  但也同样因为天幕,扶苏不得不承认,李大人人品不行,但是才能的确厉害,难怪父皇如此重视。
  秦律隔了几千年还被后人赞赏,已经足以证明它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日后,他也要好好学习学习法家典籍,请教请教李大人。
  【再往后的各个朝代嘴上骂着秦朝暴政,在家暴这一方面还不如秦朝。
  汉朝时期“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意思是只要丈夫不是用兵器殴打妻子就属于无罪。
  唐律也同样不公平,《唐律·斗律》规定,丈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且认为“杀妻,仍为‘不睦’。”
  但是,“诸妻殴夫,徒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斗伤三等;需夫告,乃坐。死者,斩。”
  意思是丈夫打死妻子才算重罪,但是妻子殴打丈夫就要被流放徒一年。
  而明、清法律都规定,夫殴妻致死者绞,比妻殴夫死的处斩要轻一等。
  妻子故意杀夫,明、清两朝都要处以凌迟的极刑。
  妻子即使是过失杀夫,也是死罪,然而丈夫过失杀妻,法律是不过问的。
  但是这公平吗?男人一拳头多大的力量,女人一拳头多大的力量?
  男人打死一个还可以娶下一个,女人过失杀人都得死罪,不愧是吃人的古代封建社会。】
  这一次,所有男人感觉齐齐被骂。
  偏偏,法律列举的清清楚楚,他们无从辩解。
  甚至有些男人起了恶毒的心思:既然法律都这么规定,他早就看现在的妻子不顺眼了,不如“失手”一下,换一个更年轻美貌更有家财背景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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