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总裁爱啃骨头(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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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柔韧,她宽容,她有着“今日无事便是福”的大智慧。
  尽管要爬七层楼,几十个阶梯,小草仍旧无怨无悔地推着推车搬运那些小件大件的家当。
  这世上,不是只有我这条狗会对小草好。
  陈老师似鬼从地里飘出来的时候,双手持着不锈钢铁盆,穿得还是那么潮流。
  红色的开领毛衣,古朴的土色西装外套,浅蓝色牛仔中裤,卡通长袜配上打了蜡油的黑色皮鞋。
  最要命的,是他把所有衣服塞进牛仔裤里,并用一条老牛仔皮带绑在腰间。
  老王头说这是当下最时兴的混搭。
  小草觉得有道理。
  神了。
  小草没有向任何人透露她的住址,俩老头自己就寻着味儿来了。
  等待柴米油盐酱醋茶都被他们搬走时,小草站在这间生活了叁年的地方默然悼念。
  她还是最初的模样:
  花里胡哨的海报,斑驳一角的墙壁,堵塞的下水道,凹凸不平的地砖。
  小草身处同一个位置。
  叁年前,她拿着钥匙,怀揣着梦想;叁年后,她还是拿着钥匙,怀揣着梦想。
  只是这次不同啦。
  她是来给房东交还钥匙的。
  我咬着小草的裤腿,告诉她是时候走了。
  小草深深地看了一我眼,接着用力拉下卷帘门。
  为了犒劳两位半只脚都踏进黄土的好朋友,小草为他们置办一桌子好菜好酒。
  这正是两人愿意帮忙的原因。
  老王头把一只穿破洞袜的脚踩在胶凳上,用一排侧牙利落地咬开啤酒盖。相比之下,陈老师的坐姿和吃相就很得体了。
  陈老师两腿并拢,腰杆笔挺,双臂夹起,宛如一尊非常体态恭敬的古苏美尔雕像。
  我喜欢陈老师,虽然陈老师一看见我,就要对着我吟诗。我不听,他还追着我吟,好像非得要我这条不懂人事的狗学会与他共情。
  好吧,这不妨碍我喜欢陈老师。
  喜欢一个人是喜欢他的整体。
  因此,我不会因为局部的缺点而不喜欢他。
  不知怎么了,俩老头突然吵起来。
  我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噢,我明白了,老王头又开始酒后胡谗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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