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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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孕套润滑剂。
  ·绳索纤维。
  ·胶带上的灰尘与公寓中任何灰尘都不匹配。
  ·胶带,美国粘胶牌。
  ·乳胶痕迹。
  ·羊毛/聚酯纤维,黑色。
  ·受害人身上的烟草(见下方注释)。
  ·两英尺长的相同绳索,上面沾有受害人的血迹,还有巴斯夫b35型六号尼龙纤维,最有可能是洋娃娃的头发。
  嫌疑人住处收集的证据
  ·杜蕾斯避孕套上的润滑剂与受害人身上发现的润滑剂相同。
  ·缠绕的绳索,绳索纤维与犯罪现场发现的吻合。
  ·高露洁棕榄油洗手液。
  ·胶带,美国粘胶牌。
  ·乳胶手套,痕迹与现场发现的吻合。
  ·男士袜子,羊毛,涤纶混纺,与在现场发现的纤维吻合。另一对相同的袜子在车库里被发现,上面有受害者的血迹。
  ·泰雷顿雪茄烟草屑(见下方注释)。
  “嫌疑人把带血的袜子留起来,还带回了自己家里?真是一派胡言。肯定是伪造的证据。”莱姆又把材料读了一遍,“注释在哪儿呢?”
  萨克斯找到了注释。负责案件的警探在注释上写下了几个疑点给地方检察官做参考。她拿给莱姆看。
  斯坦:
  被告可能会提出几个疑点:
  一、污染问题:在犯罪现场和嫌疑人家中发现了类似的烟草屑,但受害者或嫌疑人都不吸烟。已询问过逮捕人员和犯罪现场的工作人员,但他们都可以保证自己不是烟草屑的源头。
  二、没有发现除受害者血液以外可以证明dna关联的证据。
  三、嫌疑人有不在场证明。在案发时期,目击者在离案发现场大约四英里远的地方看到嫌疑人。不在场证人是一名无家可归的乞丐,嫌疑人偶尔会给他钱。
  “有不在场证明。”萨克斯指出,“但是很明显,陪审团不会相信他。”
  “你觉得呢,梅尔?”莱姆问道。
  “我坚持我的理论,这一切都安排得太巧合了。”
  普拉斯基点点头:“发胶、肥皂、纤维、润滑剂……”
  库柏继续说:“这些证据都是用来陷害人的首选。而且再看看dna证据——不是嫌疑人留在犯罪现场的证据,而是在嫌疑人家里找到了受害者的血迹。这种证据更方便伪造。”
  莱姆继续审查了一遍图表,看得十分仔细。萨克斯补充说:“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相匹配。比如旧纸板和灰尘——无论和哪个现场都无法匹配。”
  莱姆说:“还有烟草屑。如果不是受害者的,也不是嫌疑人的,那就可能属于真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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