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小福宝逛大观园(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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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好,拜托白勇与管事。
  为了节省时间,范仲白一口气便将今日之事,到了出来。
  “那根金簪子,竟然是在客栈流出去的?”白灵惊讶的问道。
  范仲白点了点头。
  “四哥,我每日都与博越在客栈啊!”话中之意,自是表面,她为何没发现?
  “都怪我,忽略了拍卖会的告示栏。”他顿了一顿,“只记了一笔金簪子,但是细节之处,却一笔没有。”
  汇通客栈的拍卖会,每七日举办一次,在河口县早就打出了名气。
  若有想脱手的宝贝,自会前来。
  百密一疏!
  待他查过后,除了账本清晰,物品流通那一本,惨不忍睹。
  譬如,一根金簪子、一对手镯、一个花瓶。
  殊不知,这些宝贝的来历大有门道。
  否则,上不了拍卖会的台面。
  而这根金簪子,却不是白灵与范博越在客栈时出现的。
  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
  就在众人懊悔之际,白勇指出,宝贝出手了,卖家自要将钞票领走,那么账房先生,自是需要一张契据。
  这份契据,不就能知道金簪子所属何人?
  再寻着卖主的踪迹查下去。
  众人眼睛一亮,便将账本翻出来。
  谁成想,账目都是齐全的,可是关于金簪子这一项,便有三笔记录。
  无奈之下,范仲白便将小厮指派出去。
  务必,不能惊动了他人,将行动隐藏起来。
  即便只有三笔,可是查出来,也废了一番辛苦。
  功夫不负有心人,金簪子的下落终于查到了。
  如此贵重之物,怎么可能是小门小户能有的?
  三笔记录里,有一笔,是宅门里的败家少爷,没问了几句,便否定了。
  剩下的两笔,竟全是平常家人。
  这让小厮废了一番波折。
  平常人家的宝贝,自不会拿出来显摆示人,所以知晓的人,少之更少。
  除非家中发生变故,不得以才会将宝贝拿出来变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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