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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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里没有家具,他席地而睡,天冷时冻得发抖,天热时蚊虫爬满身。
  偶尔也有好时光,当官员家来客时,他会被佣人抓出去洗个澡,穿上干净衣服,带到席间,怪物似的被人参观。
  宁莘莘看不懂了,“一只狼而已,有什么稀奇的?”
  看背景像古代,可古代人也不至于不认识狼啊,中山狼不就是很久以前流传下来的么。
  聂燃低声道:“他不是狼。”
  “啊?”
  “他是人。”
  宁莘莘起初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但是把小狼的形象一替换,所有事情就变得合理起来。
  果然,官员颇为得意地介绍:
  “此人年幼之时,尚未学会说话走路,被父母遗弃于深山。说来奇怪,不仅活了下来,还被一只母狼当作幼崽,以乳喂养。后被猎户发现,带回城中。我见他孤苦无依,留在府中供他吃穿。可惜早已养成野狼习性,口不能言,脚不能走,春夏秋冬皆赤身裸体。努力多年,也只让他偶尔穿上衣衫,不像个人模样。”
  宾客笑道:“世间会走路的人到处有,被狼养大的却不常见。听闻丞相大人最喜稀奇之物,若将此人送给他,定能讨得欢心。”
  因这么一句话,小狼再次被转移,从荒凉简陋的小院,变成精致园林中一个巨大的铁笼。
  他被饲养在里面,每当有人在丞相府进出,都能看见铁笼内被镣铐压得抬不起头的苍白少年。
  丞相喜爱稀奇之物,圈养他还不够,高价聘请驯兽师,训练他钻火圈、走钢丝、倒立。
  小狼经常弄得满身是伤,深夜时蜷缩在笼子里舔舐伤口。
  一次意外,他不小心弄伤宾客。
  丞相大怒,命人打断他的腿,丢去柴房。
  小狼硬是靠着自愈能力,在忍饥挨饿的状态下,等了几个月站了起来。
  趁人不备时逃出去,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咬断丞相的脖子。
  他逃回荒野,没有久留,一路跑到当年的小城镇,把猎户一一杀死。
  当地官府捉拿不住,朝廷派兵围剿,小狼依靠自己的警觉和速度,硬是与他们周旋几个月,期间咬死无数官兵。
  人类社会也教会了他东西,例如放火。
  盛夏深夜里的几次大火,造成无数损失,数不清的人流离失所。
  逃出丞相府的第五年,小狼从少年长成青年,突然死在山洞中。
  官兵找到他的尸首时,身上盖着一块白狼皮做的毯子,像母亲一样温柔地环抱住他。
  白光闪烁,画面变化。
  官兵、山洞、白狼皮都不见了,小狼孤零零地趴在草地上,望着漆黑的远方一动不动。
  白色光粒在他身边飞舞,如萤火,如星光。
  宁莘莘终于明白了一切,心底说不出的难过,走过去想抱抱他。
  聂燃低喝:“回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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