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少时欢(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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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明晴逃婚之事后,明先生再也不敢给女儿乱点鸳鸯谱,赔了好多礼,才送走了洪大人这尊瘟神。
  洪大人倒不客气,立时把目标转移到洛琳身上,好在洛大人学聪明了,早就对外宣称,女儿还小,嫁人之事要再等一等。那日救了明晴和洛琳的少年,被洛大人收为了义子,留在身边习书认字,名曰洛昀。
  一切都照常进行,得了自在的两个女孩子,关系越发密切,时常吃住都闹着要在一块儿。旁人常道她们闺阁友情深厚,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彼此之间,似乎比朋友多了点什么。
  天朗宗元三十八年西北首府轩辕城
  一转眼,两人已过二八年华,虽然气质类型不同,两人都出落得越发美艳。
  这天是轩辕城一年一度的大型集会,两人牵着手,在街上游赏。
  套了圈,猜了灯谜,评了诗会,两人继续沿着街道向前走,发掘着新鲜有趣的事物。
  “小姐,小姐!”身后有个男人急匆匆的跟上来。
  两人正好奇的回过头来,却听一声“哎呀”一声,那男人不知踩了什么,飞身扑进了路边一堆装残渣的编织篮子里。
  男人立时窘迫地爬起来,拍了拍衣衫,使劲除着身上的碎屑。
  “噗——”明晴登时就被这滑稽的画面逗笑了。
  洛琳仔细看去,只见是个身材孱弱,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他穿着一身厚长衫,因为一路小跑而喘着气,身形不高大,看起来并不是北方人。
  “两位小姐,小生失礼了。”年轻男人弯腰作揖道,“小生在路边,无意听见小姐对诗文的评价,着实喜欢,便冒昧跟了上来。还望有机会多多探讨。”
  “咦,琳儿我们不是还要去看马戏吗?”明晴扭头问道,见那男子头上仍粘着菜叶,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这一笑,极是顾盼生辉,令那年轻男人目不转睛。
  洛琳点了点头,委婉拒绝道,“改日有机会,再与公子聊吧。”
  孱弱的男子虽然长得白白净净,脑筋倒是转得很快,“这么巧,小生也正准备去看马戏,希望两位小姐不介意同行。”
  “……”
  年轻男人跟着洛琳与明晴走了一路,直到洛琳第三次提出,她们不愿再有人跟随时,男子才悻悻然离去。
  “这个公子,脸皮倒是挺厚。”洛琳没好气地抱怨着。
  “噗嗤。”明晴望着他的背影,笑了起来,“看起来倒也像个有教养的,怎么跟个书呆子似的,尽做些傻事。”
  “琳儿你说,他是不是又是你的追求者之一?”明晴朝洛琳眨眼睛,拷问道。
  洛琳深深看了明晴一眼,语气里隐隐有一丝埋怨,“他的话虽然向着我说,眼睛却一直钉在你身上。”她说着,心里产生了几分担忧。“也不知是何居心。”
  “盯着我?我有什么好看的?”明晴全然没感受到洛琳的情绪变化。
  洛琳望着明晴,意味深长道,“在我眼里,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子。那个公子很有眼光。”
  “噗,琳儿嘴真甜!你要是个男子啊,我一定嫁给你!”明晴笑道。
  洛琳定定的看着她,许久没有说话。
  “殿下,殿下!”一队仆从,终于追上了这个厚长衫的年轻男人。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殿下。”仆从的主管埋怨道。“驿站离这里远得很呢!”
  “啊,也没什么,不过是路过街边,看到一位小姐的笑容着实动人,一不小心就跟着走远了。”
  “真是的,咱们难得来一次天朗,殿下你就失踪了,吓得大家把大街小巷都跑遍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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