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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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人的诺言和力量一样,不容置疑。
  他看向沈怀瑾的眸子里是说不尽的认真之色。
  如果我说,我用一根指头就能让你无法起身,你信是不信?
  厉眯起双眼,问道:你如何证明?
  如果我做到了,就算我赢,怎么样?
  厉意味不明地笑了笑,道:如果你做不到,我会拿走你的一切。
  沈怀瑾走上前,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后者顺着他的力道,蹲了下去。
  沈怀瑾将食指点在厉的额前,用眼神示意他用力。
  厉立刻使劲,腹部紧/绷,肌肉遒劲。
  没想到全身的力气似乎被打散了,找不到一个对的方向,他尝试着起身,却屡次都被那根对他而言纤细的手指牢牢地控住。
  尝试几次后,他的眼神有所变化。
  你赢了,瑾。
  围观的兽人和亚兽们原本还看着对峙的两人一头雾水,在听到厉的认输后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异的呼声,不知道一个亚兽是如何在力量上敌过兽人的。
  岩离得近,看得也清楚。
  他浑身僵直,刚才那一幕在他脑海里不断回放,实在不敢想象瑾只是用了一个手指,就让部落里最强大的兽人之一无法动弹。
  这就是传说中黑发亚兽的力量吗?
  其实沈怀瑾只是借现代物理知识耍了个小伎俩。
  根据人体力学原理,人站立时重心应落在双脚。支撑起身体需要往前倾的动作,施力点放在前面才可以站起来,额头被抵住,重心落在后方,自然而然就使不上劲了。
  厉,我知道你一直想让我当你的伴侣。但是在我一根手指下就无法起身的你,是无法强迫我的。
  周围一时间安静了下来。
  日光融融。
  厉看着眼前逆着光站得挺直的人,对方朝他袒露着漂亮的下颌角和纤细的脖颈,一双乌黑透亮的眼睛精神奕奕地盯着他。
  厉觉得自己的灵魂战栗起来。
  天太热了,他的呼吸急促,几乎觉得自己有一瞬间已经被沈怀瑾征服,随之而来的却是更深更重的暴戾和掠夺欲。
  他想拥有眼前这个亚兽。
  从前他想占有他,是因为他觉得最强大的兽人就该配有最美丽的亚兽,就像他虽然不对外物感兴趣,却仍然要住最大的屋子,换昂贵的陶器。
  现在他已经不甘心只是占有他的身体,而是想拥有他的全部,从他全身的秘密到每一个勾人的表情。
  全部掠夺来。
  沈怀瑾讲那一番话并非挑衅。
  他能将探险作为职业,热衷探索一切未知,就因为骨子里带有征服强者和恶劣环境的欲/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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