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纲常 吃肉(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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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条律令,跟整个朝廷的律法有关。
  君臣纲。
  父子纲。
  夫妻纲。
  都是这一套。
  君可以不仁,但做臣子的必须无条件遵从。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而做父母的,可以对孩子不管不顾,甚至任其自生自灭也可以,但为人子女的,必须听从父母的任何吩咐!
  不得违背!
  父母要你嫁给谁,你就必须嫁给谁!
  否则就是忤逆!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做母亲的,都是心疼子女的。
  然而,在这父子纲上,还有妻子必须无条件服从丈夫的律令规定!
  丈夫可以不仁,但妻子不能不忠。
  总之,在以前的于乔看来,这个朝廷有病……还是病得不清那种。这样做就不怕底下人造反吗?
  怎么完全是一方面无条件付出,被彻底剥削呢?
  真把天下人当舔狗不成?
  但在听天弃僧讲了那个关于“秀才人头落,一鼎替死鬼”的故事后,于乔心里有数了。
  不是朝廷有病,而是这朝廷……有鬼!!!
  而朝廷的科举功名,从乡试、府试、殿试,能够金榜题名者,其实在参考之初就已经全都确定了。
  因为这关系到了整个朝廷最基础的一部分构造。
  这些功名,便是用来控制作为朝廷基础的县中大户的。
  既然是控制,那么就不可能一味地给与好处,只要朝廷之上有人发现哪个地方的县中大户不太对劲,便会兴起各种血案,各种牵连案和屠杀案,便是由此而来。
  其中冤死者,不知有多少,可以说年年都有。
  这叫打一棒子,给一甜枣。
  而有时候,当地的县中大户没有什么异样,但偏偏恰逢其时,遇到哪位菩萨或者真君需要一批“血食”时,就会弄一批替死鬼出来。
  秀才人数最多,所以替死鬼通常是在乡试中出现。
  就在于乔这么寻思的时候,却听高和尚说道:“这倒不用,师父就是说话难听一点而已。贫僧来找你,是在饭堂未曾见到你,就知道你少那些沙弥银子,他们没和你说用饭的时间,想要恶心你一番。不过也正好,你若是被惊扰了静养,反倒是不美。”
  高和尚这话是瞧着于乔的脸色说的。
  这会儿,于乔看起来精神十足,显然是念头所受之伤已经大为好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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