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前夕(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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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只有一个人,失败也就失败了。
  但如果能有几个人的话,一个人失败了,也还有其他人能做。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们既然收了钱,自然就要帮助大叔把事情做好。
  做这一行的就是这样,死了也不能怪别人,只能说自己运气不好,有命拿钱没命花。
  对于这些人的职业道德,大叔还是信得过的。
  他们不会自己砸了自己的招牌,毕竟大叔给的钱也就两百多万的美金,平分一下一个人也没多少了。
  对方早就已经飞到霓虹这边了,之前大叔也发出了信息,表示可以开始行动了。
  大叔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做不到的事情,可以请专业人士去做。
  就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所以大叔花钱消灾了。
  至于这么做值不值得……
  那大叔就不知道了。
  “大不了在她身上把花掉的钱都赚回来就是了。”
  大叔这么想着。
  宫野明美手上,可是掌握着十亿霓虹币的呢。
  那可是赃款。
  如果成功的把宫野明美救出来了,也不可能送回银行。
  不然不就等于是不打自招了么?万一引来警察可就不好了。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大叔还是愿意替她分担一下的。
  前提是宫野明美能够活着。
  这一点大叔无法保证。
  该做的他都已经做了,接下来是死是活,就看宫野明美的命了。
  以及那些专业人士的能力。
  仔细想想,大叔都觉得这些专业人士的存在,说不定还真是一件好事情。
  就比如说大叔这样的普通人吧,有什么不好做的,可以花钱请人来做。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规矩,收了钱的人也不会泄露雇主的信息,甚至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雇主的信息,仅仅只是拿钱而已。
  所以大叔不担心暴露。
  至少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暴露的。
  琴酒也不会猜到是谁做的,因为他的仇家很多,而且他并不知道大叔的存在,因为大叔和他之前,没有过什么交集。
  因此,这个困扰大叔很长一段时间的问题,就这样被大叔用钱来解决了。
  “钱果然是一种好东西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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