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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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州在打电话之前,决定大度揭过上次她打了自己的事。
  他就……突然很想和她说说话。
  心里空落落的,迫切的想要听到她的声音,能把那个缺口填满。
  没想到她倒是自己提起来,还说什么“不要来打扰我”?
  难道两个人这么多年的相处,现在都到了打搅的程度吗?
  人怎么能说变就变?!
  退一万步来说,野男人哪里比得上自己?
  商州非常不忿,把自己和野男人在心里做了横向、纵向、斜向对比,都觉得自己的赢面更大。
  ―――
  季玉刚走回了包厢就被推到中间,手里被塞了一支话筒。
  她和沈淮麟对唱是没问题,关键是乐队另外两个人……在旁边抖腿伴舞,这绝对不是加分项而是干扰向。
  她几次差点笑出来,倒是沈淮麟发挥稳定。
  季玉刚坐在沙发上,盘晨就凑了上来:“我上次加了白马会所的一个男模微信,最近聊得不错。”
  季玉:“……”
  盘晨笑出了声音:“那个男模后来辞职了,去当正儿八经的模特,我觉得他长得帅人也不错,对了,你后来有把人叫出来玩吗?”
  这么诧异做什么?说起来还是季玉带她去的,真是大开眼界。
  季玉咳嗽声:“没啊,我怕得艾~滋。”
  这也是可能会突然暴毙的病。
  盘晨以为对方开玩笑,“噗嗤”笑出了声,不过转念一想季玉应该不缺男人。
  是没这个必要。
  比如眼前的主唱,就很清隽禁欲,如果不是她已经有了男模肯定忍不住动心。
  差不多到了点吃午饭,几个人就准备撤退。
  这边是市中心,刚好可以吃完逛街,买点新年礼物什么的。
  盘晨今天把季玉叫出来,还有一个目的。
  她的大学同学父亲,意外看到《乐队的现场》最新一期,非常有感触。
  因为行星乐队唱的那首歌曲,刚好是他二十年前最喜欢的歌。
  那位伯父觉得改的很好,两天后是他的生日,到时候会举行宴会,所以想邀请乐队去现场,再唱一次这首歌。
  季玉把年前所有的商演都推了,大学同学知道她和季玉是朋友,所以才来拜托。
  盘晨就把乐队的人约出来,等大家吃饭的时候,才提起这件事。
  “那位伯父人挺好的,而且生意也做得不小,这次给的报酬也很丰盛,不过还是看你们,如果不行那就算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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