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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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间的辣椒花也开了,花朵娇小素净,看着温婉安宁。
  赵新梅手脚利落,一点泥土也不会带到客厅,阳台不仅好看还好吃。
  这可是二十万一平的地方,还是四年前的价钱。
  ―――
  咏月传媒在早上八点,转发了一家律师所的律师函。
  这家律师事务所擅长打名誉纠纷官司,名气斐然。
  “根据咏月传媒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证据显示:近日,部分网络用户发布了季玉及其同事诽谤言论,并被多次转发,给公司及她个人造成了严重困扰,本所代替咏月传媒和季玉女士本人,作出如下声明,请即刻停止并且删除传播不实内容,本所已经完成取证,将追究法律责任。”
  这条微博里面,点名艾特了十几个博主。
  除了公众号,大家发现还有俞清的大粉……
  而且被点名的那位大粉,还和她偶像有不少的互动。
  虽然俞清已经取消了对前者的几次微博点赞,粉饰太平。
  要是坦坦荡荡的,别人还可以说是不知情,但是偷摸的删除掉互动,这就有点尴尬了。
  太着急撇清,大家反而会怀疑是不是有关系。
  要说一般的女艺人,是不会去告粉丝,毕竟会显得不够宽厚,以大欺小。
  但季玉不一般啊!
  她完全没有这个困扰,搞乐队和娱乐圈不同,再说说她的人设……大魔王。
  嗯,这的确是她能干出来的事。
  而且这说不定也是公司的主意。
  季玉哪怕是大魔王,那也只是一个才签约的乐队成员,自然是要听公司的。
  咏月传媒的公关部表示,如果不是季玉的工资太高,他们也很想聘请对方当特别顾问。
  瞧瞧这一周来的热搜,如果花钱买的话,一天得上百万了。
  关注度其实就是钱,不然那些营销号也不会这么积极。
  而且别人买热搜,还得想想什么梗和内容,不然就会变成尬买。
  季玉连着内容都有了,虽然说俞清也是公司的艺人。
  但……不得不说这姑娘太傻了。
  仗着自己粉丝不少想作妖,毕竟以前拉踩蹭热度,也成功过几次。
  只是没想到是把脸凑上去给人打。
  季玉和行星乐队上自己热搜,词条都不带她,用完了就被抛弃了。
  虽然说是自作自受,看着怎么有点点可怜。
  两个人的操作,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上,还没正面碰上就被摁在地上摩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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