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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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是黑暗的,道路挺宽阔,但两边的店铺几乎都关了门。路上隔很远才有一盏路灯,时不时会有加班的员工抱着公文包匆匆经过,猫儿跳上房顶,喵喵地叫着,在馆子店与酒楼的后院徘徊。
  这就是晋城?
  阮苏想了它三年,现在踏在它的土地上了,倒觉得有些失望,远没有想象中的繁华与先进。
  “娘……”音音在她怀中娇娇软软地喊了声,“我饿……”
  阮苏看看周围,决定先找个地方过夜,明天再做打算。
  她身形一闪,进了漆黑的巷子里。
  一夜过去,雄鸡报晓,沉睡的晋城渐渐苏醒过来。
  晋城有个东城菜市场,很有名气,不是因为它多大,它的规模只能算一般,但这里有着全晋城最好的食材。
  最新鲜的鱼肉,最好的蔬菜,最甜的瓜果……许多达官贵族都喜欢让保姆来东城菜市场买菜,一来好吃,二来全城人皆知菜价高,在家请客提起来也有面子。
  王爱英便是保姆之一。
  她年方二十,从外地乡下托人介绍来当保姆的。主人家在卫生署当官,夫人娘家则是做生意的,算是强强联合,经济条件很不错,对入口之物要求自然也高。
  她早早来到菜市场,想从这些“好物”中挑出些更好的,询问摊主今日肉价时,眼角余光瞥见一个奇怪的人。
  不,是三个。
  年轻漂亮的女人打扮非常俭朴,怀里抱着个女孩,背上背着个男孩,手里还提着包袱,看起来很狼狈,表情却不卑不亢,平静地询问旁边摊位上的老板附近哪里有当铺。
  王爱英好奇地问:“她是谁?”
  摊主砰砰砰地剁排骨。
  “谁知道呢?今早突然冒出来的,谁也不认识。穿得那么穷酸,估计是周边乡下来的吧。”
  “看她的身段不像是生过小孩的,该不会……”王爱英压低嗓音,“是人牙子?”
  “那倒不至于,我听见小女孩喊她娘来着。”
  “是嘛……”
  王爱英看着案板上的排骨,心里做起了打算。
  她夫人有钱,人也长得端庄,只可惜肚子不争气,结婚多年未曾生下一儿半女的,又不想给丈夫找外室,多年来一直在看医生,吃遍了各种西药中药,还是不见好。
  今年她放弃了,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出身如何无所谓,但要求漂亮、聪明伶俐,年纪越小越好。
  福利院带她去看过好几回了,她没有看得上眼的。私底下托人去周边乡下询问,是否有人家愿意卖孩子,倘若孩子好,她可以支付不菲的酬劳。
  王爱英在他家只是个做饭的保姆,本来这事不归她管。但她出生到现在,还没有见到过比那个女人背上更可爱的男娃。若是送到夫人面前,能不开心吗?她作为中间人,肯定也能得笔可观的赏钱。
  想到这里,她抬头去寻找母子三人的身影,却发现他们已经不见了,顿时排骨都忘了拿,拎着菜篮子匆匆跑出去。
  阮苏问到了当铺的所在,朝那里走去,打算把荣闲音的玉扳指当掉,租套房子住下。
  荣闲音当初自己就是开当铺和珍宝店的,这枚扳指一看就不是普通货色,哪怕打对折应该也能当不少钱,足够他们三人吃的。
  该租什么样的房子呢?
  她琢磨着,忽然被人拍了下肩膀,立刻戒备地转过身,看见一张平凡的年轻女性面庞。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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