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恶不赦(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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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气好像与正义不同。」雷恩道。
  「是一样的。」影寺转头叹气:「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死刑犯吗?」
  「愿闻其详。」雷恩道。
  我原本也是一个不相信义的人。
  我出生在经济衰退的年代,是一名寻常的孤儿,运气好被八荒帮下三滥收留,从我有记忆开始就开始在擂台上靠血腥过活。
  你问我,为何说是运气好?
  在那个年代,只要活着,就是运气好。
  我打,我杀,只要给饭的老大一声令下,即使用手指也要把敌人喉咙撕开。
  我五岁学会杀人,十五岁才学会说话。
  后来我成为了八荒帮的金牌打手,专门处理帮中叛徒。
  三十岁开始那是我最消遥的十年,帮中都怕了我的兇残,没人胆敢背叛八荒帮,只要随便顾几个场子,钱就滚滚进来。
  我到现在还记得最后一次任务,是追杀勾引二嫂的败类,我只差一点就能了结他。
  只可惜那败类太有钱,买通了杀手把大哥干掉,孝敬了帮中大佬一笔横财,反而当上了八荒帮掌舵,还对帮中下令,要拿我的人头。
  八荒帮不敢跟我肉搏,拿着喷子与芭乐要杀我,那时我身中好数发子弹,耳朵几乎聋了,几乎走投无路。
  昔日的部下将我安置在一座寺庙。
  你猜得没错,那座庙叫「雷影寺」。
  雷影寺专门收留走投无路之人,雷无影,影无声,寺中包括住持都是m型社会底层的平民,和我当初一样,雷中带怒,怒不能言。
  我才发现,我的部下很多便是受雷影寺恩惠才得以长大。
  但风声还是走漏。
  雷影寺眾与我的部下为了掩护我离开,纷纷牺牲了。
  为此义气,我必须要报仇。
  为了正义,我必须要报仇。
  可没想到那个败类居然把自己洗白,还破格当上了调查局局长。
  当时的政府造成扭曲的m型社会,可以说是天怒人怨,当时八荒帮便是在政府的庇荫下得以作威作福,也產生了不少反叛势力。
  后来在反叛组织的资助下,我才得以把那个败类连同总统府一起炸掉。
  后来我当然没被当成英雄,成为了阶下之囚,被新政府判处死刑。
  但我无怨,我的义气,我的正义都已了。
  雷恩感到热血澎湃,不禁佩服影寺的毅力,更没想到影寺竟是那个「血腥革命」的先锋烈士。
  「出外靠朋友,卖命靠兄弟,你我结拜,义字当先。」
  「好,你先帮我把石头移开。」雷恩看向被压在石头下的左臂。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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