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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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酬躬身将脸埋进膝盖,声音低靡。
  “有利可图。”
  右京弄不懂富酬想什么,只是感觉他似乎有些难过。
  再一抬头,富酬则如往常一般准备上庭。
  庭前五分钟美惠姗姗来迟。
  “有人卧轨,电车急停,抱歉迟了。”
  “没关系。”富酬见她气喘吁吁,短发跑的凌乱,有些想帮她理顺,“早见老师。”
  美惠被他一声老师叫的发懵:“讽刺我?”
  “我看过你的书了。”
  “怎么什么垃圾都看?”
  “……”
  “富酬律师你也有被呛住的时候啊。”
  语速快而尖刻的男声,说话不带停顿,不用看富酬都知道是谁了,拥有听着就欠揍这种特质的同行只他一人。
  古美门研介,圈子里另一位常胜将军,作风无耻程度与富酬难分高下。
  他身边跟着个清秀佳人,黛真知子,他个人事务所新招揽的助理律师。
  “今天……”
  古美门刚开口,富酬径直越过他。
  “法庭之外你我没有对话的必要。”
  一旁的黛还是头一次见除了古美门律师的前妻,气场不逊于古美门的人。
  “出版社合法经营,不仅没有侵犯早见女士的著作权,还善心的出版了她既无前景又无商业价值的小说,这样居然被告上法庭,天理何在。”
  许是憋着气,开庭没多久古美门就发起了猛攻。
  “何况她无价值的小说都是侵犯了他人劳动成果得来的。”
  黛推出一块白板,上方贴满了美惠的小说与热门轻小说文章相似的个别字句。
  “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我想被告律师可以回去重修法典了。”富酬回敬,“您所说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二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富酬下场来到白板边,仔细端看两边文章用彩笔标出的雷同之处。
  “如果这也算抄袭,”富酬笑道,“法官先生,可能宪'法都抄袭了这些文章。”
  古美门和富酬间接打过几次照面,正面冲突讨不到好。
  “当事人,你是否承认抄袭行为?”
  “原创构思不得好死,”美惠讽刺的说,“我要是有脸抄袭也不至于混成这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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