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八章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八)(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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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心里咯噔一下,将她带到这种地方,还借用了周天行的命令,如此大费周章,一定是有人要加害于她。
  她的心里闪过无数的念头,赶车的是身强力壮的男子,可能会羞辱她,也可能会直接夺了她的性命。无论是哪一种,都足以令她胆战心惊。
  恐惧感占据了她的脑海,令她在沉闷的车舆中能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声,还有急促的呼吸。
  眼看着马车在树林中越走越深,萧予绫告诉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必须镇定,必须镇定。
  她的眼睛开始在马车中打量,将绾头发的发簪子从头上拿下,紧紧攥在手里。
  她用手戳了戳车舆的四面,可能当初了牢固,这车舆并非用粗布或者帷幔笼成,而是先用木板钉牢,再在外面罩上了帷幔。
  这样子,她想在车舆面上划出一个洞逃跑便是不可能了。
  她坐在马车中开始深呼吸,大概有十个数,也许有一刻钟。太过紧张的情况下,她也不知道时间的长短。
  待她觉得手脚有了力气,方才屏住呼吸,掀开车帘,小心探头去看驾车的齐家家丁。好在,马车轮毂声音响亮,令他没有察觉她的动静。
  她紧紧的攥住手里的发簪子,告诉自己,只有一次机会,只有一次机会。
  她和家丁的身量和力气都悬殊太大,若是一击不中,她便再没有制敌的机会。
  在黑暗中,视线有些受阻,她的双眼如同猎豹一般,专注的盯着家丁后背看,待看清了他的脖颈,她一下冲了出去,拿着簪子便朝着他的后脖颈刺去。
  这个时代的男子发簪,除了可以固定头发做装饰而外,还有一个用处,便是挑灯夜读之时可以用来拨灯芯。
  因而,男子的发簪簪头都十分尖利,这样可以很方便的从油中拨出灯芯。
  萧予绫没有挑灯夜读的习惯,但是她爱美,尤其爱用读书人的簪子以示她是有才之人,所以她头上带的便是这种簪子。
  她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刺到了男子的脖颈,簪子没入脖颈一个指节的深度。
  她太过恐慌,反倒有点不管不顾的盲勇,一下将簪子拔了出来,‘噗’的一声,血水喷溅在她的面上,她不躲不避,眼睛被鲜血烫得一闭,然后又向着他的脖颈刺去。
  来来回回五六下,直扎得对方的脖颈成了马蜂窝,没有半点声响,她方才回过神来,一把将对方推下了马车,开始驾马车往回走。
  这是她第二次驾马车,说不上熟练,依旧不知道要如何才能让马儿听话的转身。等她试了几次,马儿依然向着森林深处赶去。
  她恐慌,一咬牙,现下应该离扎营的地方不远,若是她用走,或许能走回去。
  要是任由着马儿跑,待遇到野兽,她怕是难逃一死。
  思及此,她咬了咬牙,纵身跳下马车。
  马儿此时的奔跑速度并不快,加之她吸取了以前的经验,这一跳,她安全着地,没有伤到腿脚。
  待马拉着车舆跑开,她方才感到害怕,周围太过静谧,树木宛如鬼魅林立。她一咬牙,气都不待喘的,拔腿便跑。
  她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啸,四周树木倒退,憋足了力气向着有火光的营地跑去。
  到了营地,许是黑夜看不清人,大家都未曾注意到她的狼狈样。
  她看到近在咫尺的帐篷,不管不顾冲了进去。
  帐篷中,周天行已经坐在床上,头上的玉冠尚未除去,看样子,也是刚从外面回来。秀荷站在一旁,手中端着一碗茶,正要递给周天行。
  见到她,周天行着实吓了一跳,尤其是她满脸的血。血已经干涸成黑红色,狰狞的黏在她的脸上,甚至是眼角。
  不等他开口问,她已经一把扑到了他的怀里,后怕的开始哭起来,边哭边说:“他要害我,我杀了他,我杀了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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