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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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宝感觉眼睛有点酸,然而他发出来的声音却是欢快的,“原来是这样呀。清儿姐姐这么好,不知谁有那样的好运可以娶到清儿姐姐呢?”
  “那个人,你见过呢!就是仲安啊,周叔叔的儿子,是指腹为婚呢。”
  “哦,怪不得这么好运,原来是会投胎啊!”
  他的下巴垫在她的肩膀上,两个人谁也看不见谁的表情,可说的话却像是闺蜜之间的闲聊一样。
  “那你喜欢他吗?喜欢周仲安吗?”元宝闭上了眼睛,眼前是无边无际的黑色。
  林清时笑了,尽管笑的很勉强,却还是尽量用开心的语气说:“喜欢啊,当然喜欢,不然才不要嫁给他呢!”如果不是她眼里没有丝毫笑意,她真的就像是个沉浸在爱情里的女人,骄傲的告诉自己的好朋友,我要嫁人啦。
  过了很久,久到元宝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他开口问她:“如果我是男人你会喜欢我吗?比喜欢他还要喜欢。”他问的漫不经心,一颗心却高高的提起,带着隐秘的忧虑和期待。
  人总爱用最漫不经心的样子说出心灵深处最真实的秘密。
  ——我是男人,我希望你喜欢我,比喜欢其他所有的人都还要喜欢,比喜欢周仲安还要喜欢。那么我会带你走,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做一对平凡的夫妻。
  偏偏一次次的小心试探,总是换来加倍的失望和伤心。
  林清时眯着眼笑:“可是你是女人啊,而且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
  “哦,这样啊。”他也笑了。
  “我最喜欢仲安了,他是我未来的夫君。”她说的很认真,再一次的重复,向他强调。
  于是他明白了,她并不是不懂。
  她懂得的。
  然后他也懂了。
  “你一定会嫁给他的。”他看着她的眼睛,像是在盟誓。
  她的眼神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蓦地亮了。
  “我会的!”
  她太坚定了,以至于他忽然为自己自以为是的牺牲感到可笑。她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需要他,他的存在无足轻重。她爱那个人,她不爱他。
  可是,他还是爱她,带着绝望,带着悲伤,是无人知晓的疯狂,疯狂的喜欢,疯狂的迷恋,追逐她的身影,眷恋她的容颜,为她不经意的回眸而心跳如擂鼓,生出无限欢喜和紧张,于尘埃之中开出孤独又卑微的花朵来。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像她一样,只要站在那里,便可以夺走他的神思,勾去他的魂魄,仿佛她才是赋予他生命那个人,于是合该拥有支配他的灵魂和躯壳的权利,连他自己,都要退至其次。
  他不明白自己这种近乎着魔般的迷恋是从何而来,是小时候尚未知晓情爱之时那种眷恋在一日日的发酵中变成了疯狂,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但他明白的是,自己不可能逃脱这梦魇,每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都无比确定。
  这些年来,他试图让自己能够进驻她心间。
  他给她寄礼物,无非是想要告诉她——媳妇儿,这些东西是给你睹物思人的,不要太想我啦——经常想我就可以啦!
  他经常告诉她自己赚了多少钱,做了什么生意,其实是想她能知道——媳妇儿,我有钱,我能赚好多钱,我可以养你!
  因为她,他试图变得更好。尽管他所做的一切她都不知道,也可能不在意,但他就是想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这样就可以离她更近一点。
  他看似从容不迫,一步一步靠近她,其实心里可慌张了,总是害怕有一天,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她就喜欢上别人了。
  如果她喜欢上别人了,他一定不会将自己的喜欢说出口。
  因为,他知道她会为难——为他的喜欢而为难,而他,不舍得她为难。所以,那些思念、牵挂和沉重的喜欢都只能是他一个人的秘密,他曾经幻想过的在她也喜欢上他的某一个日子里,告诉她自己的这些悄悄隐藏着的心情。她再没有机会知晓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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