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3 / 4)
季茗从第一次不小心颠落到邹恒甫怀里,第一次瞌睡不小心把脑袋枕在了邹恒甫的头上,第一次累的被邹恒甫抱着从一辆车换上另一辆车,最开始的羞涩尴尬差不多已经消失殆尽。
日夜兼程,终于在第三天晚上他们到了码头,此时的邹恒甫身上已经一点军人的气势都没有了,满脸疲累一看就是慌忙奔波的有钱人少爷的样子,只见他悄悄交给船长一个黑布兜,那人颠了颠手里的分量,示意他们跟着走。
“到船上安静点别乱说话,我这是货船,当家的有好几个,至于到了那边就不管我的事了。”
因为季茗的身份信息和现实一样,所以没必要掩饰,但到底是第一次经历这种惊心动魄的事情,季茗心里很是紧张。
“别怕!”邹恒甫觉察出季茗的紧张,走过去抓紧了她的手。
季茗很想问问有没有其他人,但是想到上面的交代,闭紧了嘴巴。两人待在一平米见方的仓库角落里,耳边隔着木板可以听到清晰的水声,四周黑咕咚咚的,但身体实在是太累了,季茗根本来不及害怕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邹恒甫在季茗睡后把她轻轻的抱在了怀里,想着临走之前首长交代让他争取把人拿下的话,嘴角沁出了笑意。
也许是这些天心里憋得太厉害,季茗晚上竟然说起了梦话:“爸爸,我想你。”
“大冰块!”
邹恒甫凑近去正好听到最后一句,感觉季茗就是在说她,心里有些哭笑不得,透过昏黄摇摆的煤油灯,邹恒甫看着季茗眼角的泪,轻轻的帮忙擦干净。
邹恒甫六岁上学,九岁就跟着爷爷在部队跟着新兵训练,12岁就开始参加任务,现在24岁,已经是获得很多荣誉功勋的副团的职位了。
之前因为能力出众,再加上爷爷有力培养,邹恒甫从来没想过娶媳妇这件事,之前首长多次提出要给他保媒的时候他也没起什么心思。
但这几天季茗跟着他日夜兼程,即使心里有委屈但依然大局为重的坚持着,让邹恒甫对妻子这个名词有了新的期盼,再次觉得,似乎跟季茗这样的另一半一起生活应该也不错。
因为有人接应,季茗两人在香港稍微整顿了一下,就托着一个皮箱上了飞机。
七十年代的香港还是属于被英国管制的时候,街道上到处都挂着写有英文的广告牌,街头有欢乐踢足球的孩子们,还有穿着大红色活着绿色等非常鲜艳衣服的年轻女孩。
就连季茗也选了一件大红色的呢子大衣,黑色的修身裤,一双五厘米高的黑皮鞋,看起来青春洋溢,因为季茗的英语说得很好,上飞机后很快和坐在一起准备回国的美国女孩聊起了天。
为了更方便友好,她还临时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frances.
“ frances,where will you stay in us
i'm going to see san francisco, the city my mother studied in
(“我们打算去旧金山,看看我妈妈曾经学习的地方。”
正好这次他们的任务就在旧金山,是一个很好的借口。
“ frances,are you going to settle down in san francisco”
(你准备在旧金山定居吗?
然后季茗回答罗拉,她以后大概会和丈夫回去留在香港生活,只是母亲意外去世,想完成母亲的心愿来看看她以前生活的地方。
罗拉表示明白,她家就在旧金山北区,如果方便希望季茗能去做客。季茗一时忘记了她还有个丈夫,很高兴的同意了。
“咳咳!”
听到邹恒甫的咳嗽声,季茗有些不好意思,转过头问:“你怎么啦?”
然后又关心似的往邹恒甫的额头上摸摸,小声在邹恒甫的耳朵旁小声说:“这位罗拉女士就在旧金山北区居住,你觉得有帮助吗?”
走出机场后季茗跟罗拉相互道别,两人分别交换了电话,季茗才跟着邹恒甫打车到他们计划中需要入住的酒店。
用季茗的眼光看,如今的美国到处充斥着怀旧风,就像尘封报纸上的图片,充满了历史的味道。 ↑返回顶部↑
日夜兼程,终于在第三天晚上他们到了码头,此时的邹恒甫身上已经一点军人的气势都没有了,满脸疲累一看就是慌忙奔波的有钱人少爷的样子,只见他悄悄交给船长一个黑布兜,那人颠了颠手里的分量,示意他们跟着走。
“到船上安静点别乱说话,我这是货船,当家的有好几个,至于到了那边就不管我的事了。”
因为季茗的身份信息和现实一样,所以没必要掩饰,但到底是第一次经历这种惊心动魄的事情,季茗心里很是紧张。
“别怕!”邹恒甫觉察出季茗的紧张,走过去抓紧了她的手。
季茗很想问问有没有其他人,但是想到上面的交代,闭紧了嘴巴。两人待在一平米见方的仓库角落里,耳边隔着木板可以听到清晰的水声,四周黑咕咚咚的,但身体实在是太累了,季茗根本来不及害怕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邹恒甫在季茗睡后把她轻轻的抱在了怀里,想着临走之前首长交代让他争取把人拿下的话,嘴角沁出了笑意。
也许是这些天心里憋得太厉害,季茗晚上竟然说起了梦话:“爸爸,我想你。”
“大冰块!”
邹恒甫凑近去正好听到最后一句,感觉季茗就是在说她,心里有些哭笑不得,透过昏黄摇摆的煤油灯,邹恒甫看着季茗眼角的泪,轻轻的帮忙擦干净。
邹恒甫六岁上学,九岁就跟着爷爷在部队跟着新兵训练,12岁就开始参加任务,现在24岁,已经是获得很多荣誉功勋的副团的职位了。
之前因为能力出众,再加上爷爷有力培养,邹恒甫从来没想过娶媳妇这件事,之前首长多次提出要给他保媒的时候他也没起什么心思。
但这几天季茗跟着他日夜兼程,即使心里有委屈但依然大局为重的坚持着,让邹恒甫对妻子这个名词有了新的期盼,再次觉得,似乎跟季茗这样的另一半一起生活应该也不错。
因为有人接应,季茗两人在香港稍微整顿了一下,就托着一个皮箱上了飞机。
七十年代的香港还是属于被英国管制的时候,街道上到处都挂着写有英文的广告牌,街头有欢乐踢足球的孩子们,还有穿着大红色活着绿色等非常鲜艳衣服的年轻女孩。
就连季茗也选了一件大红色的呢子大衣,黑色的修身裤,一双五厘米高的黑皮鞋,看起来青春洋溢,因为季茗的英语说得很好,上飞机后很快和坐在一起准备回国的美国女孩聊起了天。
为了更方便友好,她还临时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frances.
“ frances,where will you stay in us
i'm going to see san francisco, the city my mother studied in
(“我们打算去旧金山,看看我妈妈曾经学习的地方。”
正好这次他们的任务就在旧金山,是一个很好的借口。
“ frances,are you going to settle down in san francisco”
(你准备在旧金山定居吗?
然后季茗回答罗拉,她以后大概会和丈夫回去留在香港生活,只是母亲意外去世,想完成母亲的心愿来看看她以前生活的地方。
罗拉表示明白,她家就在旧金山北区,如果方便希望季茗能去做客。季茗一时忘记了她还有个丈夫,很高兴的同意了。
“咳咳!”
听到邹恒甫的咳嗽声,季茗有些不好意思,转过头问:“你怎么啦?”
然后又关心似的往邹恒甫的额头上摸摸,小声在邹恒甫的耳朵旁小声说:“这位罗拉女士就在旧金山北区居住,你觉得有帮助吗?”
走出机场后季茗跟罗拉相互道别,两人分别交换了电话,季茗才跟着邹恒甫打车到他们计划中需要入住的酒店。
用季茗的眼光看,如今的美国到处充斥着怀旧风,就像尘封报纸上的图片,充满了历史的味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