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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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横松开脚,弯腰将那只小荷包捡了起来。
  被迫成为蝼蚁走狗的陆嘉渊眯起眼,站直身体。
  手微微颤抖,手背上是印出的鞋底纹路。
  带着黑泥,像丑恶的身体印记。
  陆横少年时便生的高,现在的身量更是比陆嘉渊高了许多。
  再加上他站在比陆嘉渊更上一层的台阶上,故此陆嘉渊看他时,还得仰头。
  陆横看着面前陆嘉渊这张脸,抬手勾着荷包,放进套衫口袋里。
  满脸的蔑视。
  叶深华,叶家长子,温润如玉的翩翩少年郎,新科进士,与苏家长子乃世交。
  曾经也是风华一时的人物。
  只可惜,却瞎了眼,盲了心。
  那样的恶心货色跳的舞,怎么能与他的绵绵比。
  不过,他为什么要告诉他呢?
  男人的脸上露出一个恶劣的笑。
  “眼神不好,去买条导盲犬吧。”
  曾经,陆嘉渊并不将陆横放在眼里。
  一个暴躁莽撞的少年,做事毫无章法,有些小聪明罢了。
  可是现在,看着面前的男人,他有一种浑身阴冷的感觉。
  熟悉又陌生。
  就好像站在他面前的人,是旧相识。
  陆横微微俯身,直视面前的陆嘉渊,“好好活着。”
  你们一个,都逃不掉。
  男人眸色瞬时阴冷,转身,进了舞蹈团。
  小姑娘正在练舞,跟花露一起拉筋。
  陆横将手里的荷包递给她。
  练得满头大汗的苏绵绵接过荷包,捏了捏,里面只剩下一块钱了。
  “陛下,我想喝个冒泡泡的水。”
  简称:可乐。
  因为舞蹈团里面是不准喝这种东西的,所以苏绵绵不敢明目张胆的说。
  虽然不准喝,但是莫名其妙的,舞蹈团角落有一架饮料贩卖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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