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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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了?”
  “没了。”
  叶氏蹙眉,又道:“昨日收拾行囊时,我还瞧见你上前跟他搭话,你跟他说什么了?”
  言至此,她是有些宽慰的,她女儿总算有些情窦初开的模样了,然而她这念头刚浮在脑际,就听女儿懒洋洋道:“我跟他说让他不要乱碰我的东西。”
  ……
  叶氏冷静一下,又问她魏国公世子可曾私底下寻机对她有所表示。陆听溪打哈欠的举动卡了一下。
  表示?什么算表示?
  “就是……就是有跟咱家做亲的意思。”
  叶氏见女儿沉默,知大抵是没有,轻叹着忖道,果然是她想多了。
  陆听溪却是顺着叶氏的话想到了一件事,谢思言可从来没说过要娶她。稍微沾点边儿的,就是他带她去龙华镇时,语带调侃地叫她媳妇。
  那混蛋还总占她便宜,如今竟就这么跑了,还说自己忙,不让她去找他。
  陆听溪撇嘴,她稀罕找他一样。那混蛋说自己近来忙,却不知是否忙着转去哄哪家千金。那混蛋财大气粗,又长得人模狗样,还惯会哄人,约莫会有不少姑娘上钩,横竖他身边是不会缺姑娘的。
  想想还有点生气。大抵是因着她可能又被他诓了。
  她果然还是适合跟儿时一样,见了他一言不合就是一顿打。
  太后寿辰前一日,陆听溪慢悠悠打选自己明日入宫的穿戴。去年浴佛节后,太后觉着人多热闹,准允命妇明日也将自家女眷带去。
  她在襦裙与袄裙之间委决不下时,檀香送来一封信。
  她拿过一看,见信封是谢思言常使的,轻哼一声,丢在一旁。那混蛋每回来信都不署名——也不方便署名,横竖她认得他的字。等她打选好衣饰,转去寝息时,才拆了信。
  瞧着确是那混蛋的字。信很短,只有寥寥几行——
  明日入宫,未初二刻,穿海棠红衣裳,来御花园钦安殿后头的假山见我。
  陆听溪将信揉了。不是说忙嘛?不是说不来找她嘛?
  须臾又想,他这样说会不会是有什么缘由的?他又有什么计划了?
  踟蹰再三,她起身重新挑拣衣裳。还是去见他一面好了,不然怎么寒碜他。
  她不爱穿海棠红那种娇媚的颜色,素日穿的一般是樱色、柳黄之类又嫩又俏的颜色,方才选的也是这种颜色的衣裳。
  挑好了衣裳,打算上身一试时,她脑中灵光一现,又展开那封被她揉皱了的信细看了看,倒是渐渐觉出些怪异来。
  那混蛋这回的字迹,似乎跟平日里不太一样。平日里他给她写信,多用小楷,字体虽则劲健,但更透着一种独到的超逸翛然,真正是游龙惊凤。但这回的字,刚健有余而飘逸不足,而且写的是行书。
  她也见过那混蛋的行书,这字迹倒也形似,但总还是觉得神骨不符。
  陆听溪自己琢磨半晌,叫来檀香,仔细问了方才送信来由,若有所思。
  翌日是太后整寿圣旦,咸宁帝为显孝心,办得格外隆盛。
  众命妇依例在女官的导引下朝贺毕,均被赐宴于太后宫中大殿。
  筵席过半,皇后笑称一众小姑娘也跟她们这帮上了年岁的说不到一处,请示过太后,命宫人将包括陆听溪在内的小姑娘带去御花园观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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