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1972 第12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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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一抬手。
  顾小柱算一下,顶多十米,立马跟上去。
  顾富华忙问:“不转了?”
  “回头再转,我爹说我们可能得在村里住四五天。”
  那人道:“可不是咋地。初八办事,初九回门,你们就算初十上午走,也得住上五天。”
  小柱连连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你家兔子呢?”
  那人推开大门,指着东边房间:“都在里面。”
  小柱过去,一看都是灰兔子,得有十来只,“你养这些留着卖啊?”
  “对的,卖给饭店。”那人把木柴扔院里晾晒,拍拍身上的尘土就进来。
  小柱奇怪,“饭店能卖几个钱啊。我跟我爹去过国营饭店,一大盘肉还没一件厚衣服值钱。”
  “饭菜当然没法跟衣服比。”对方被他的话逗乐了。
  顾富华在部队待几年,战友天南海北什么地方的都有,闻言大概明白了,“小柱是想说卖给人家做衣服吧?”
  “对啊,兔毛的,医院的护士说过,可贵了。”顾小柱见兔子看过来,戳一下,“咦,毛这么短咋做?”
  顾富华:“这不是长毛兔。你说的那种应该是长毛兔。”
  “啥长毛兔?”村里很少来外人,更别说像顾承礼那么大的官的孩子。先前那几人也跟了进来。
  顾富华摇头,“我也不太清楚。听说毛很长,就跟割韭菜一样,割一茬卖掉,一段时间又长出来,然后还能割了卖。肉大概也能卖钱。”
  “那岂不是一只兔子相当于这两三只。”有人问。
  顾富华想了想,“可能吧。”
  “那还养这个干啥。”说话的人转向兔子的主人,“赶明儿你养那玩意得了。”
  兔子的主人道:“咱们都没见过,去哪儿养。”
  “找人问问啊。”顾小柱想也没想,“一问不就知道了。”
  那人看向小柱:“你知道啊?”
  “我不知道。”小柱想了想,“村里没人知道,就去城里,城里那么多人肯定知道啊。”
  那人连连点头,“对对,我们几个大人都不如一个孩子。小柱,中午就在我们家吃,我给你杀只兔子。”
  “我不吃兔子。”小柱摇头。
  村里的孩子见肉都走不动,那人潜在意识觉得没有孩子不喜欢肉,“为啥?”
  “我中午吃面条。”小柱说着,发现兔子的脑袋挤出来,不禁蹲下,“你是不是想出来?你不能出来,老实待着,早点长大卖钱。”
  灰兔子的小眼睛看了看他,伸出爪子就要给他一下。
  顾小柱连忙把手缩回来,“你还不乐意?身为兔子就要有自知之明。不卖你,养你干嘛啊。”
  几人顿时想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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