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9章 一次性的朋友!(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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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rmès的法语正确读音不是眼见的“荷麦斯”,而是“爱-赫-麦-斯”。
  它生来就是为有钱人服务的。
  在1837年,只有在巴黎这样的大都市,富裕的人们才养得起马。
  hermès应运而生,专门制作高级精致的马具,这也体现了其官方中文翻译“爱马仕”的精妙。
  爱马仕的品牌历程概括起来就是“植根于马具、出名于丝巾,发家于包包”。
  它家的丝巾花色独特而有趣,条条都是经典,质地比一般丝巾密实坚韧,佩戴后不易变形,价格也对得起工艺,这使它在丝巾界的地位不可撼动。
  而真正让爱马仕赚得盆满钵满的,绝对是包包。
  当年奢侈品行业第一大财阀lvhm差点恶意收购爱马仕,看中的正是它不可复制的包包业务。
  一个利用资本高调扩张,流水线生产的企业基因,敌不过一个坚持手工、坚持顶级品质、坚持少量的家族品牌,主要还是因为这包实在太牛。
  卡戴珊家族的女人、贝嫂、以及国内一帮当顶流女明星都是它的“脑残粉”。
  没有那个女人能抵挡的住一只爱马仕包包的诱惑,有的话就送两只。
  对吴骏来说,一只还是两只没啥区别,开心就好。
  反正他现在就算可劲儿花也花不完一天的被动理财收入。
  被动理财收入,也就是他的资产一天所能产生的利息,不算名下各家公司的利润……
  中午的时候还在一家板面店里吃八块钱一大碗的板面,下午便来到了奢侈品当中的顶级奢侈品店,跨度不是一般的大。
  吴骏一进门,一位身穿黑色西装制服套裙,腿上穿着空姐黑丝袜的服务员一脸微笑上前。
  “欢迎光临爱马仕石门万达店,很荣幸能为您服务。”
  在爱马仕店里工作久了,店员们的眼力不是一般的毒辣,只需一眼就能辨别出这人是真来购物的,还是没钱来装逼的。
  虽然吴骏今天是一身休闲装打扮,但他身上的几件单品也都不是地摊货。
  上身是一件黑色阿迪带帽卫衣,下身是一条蓝色的levis501牛仔裤,脚上搭配一双浅灰色匡威板鞋。
  一米八二的身材加上阳光帅气的颜值,再搭配这一身很减龄的打扮,低调到就像是一位刚走出校园的邻家男孩。
  他穿这一身走大街上,任谁也不会把他和一位身家几十亿的富豪联系到一起。
  主要还是吴骏的面相太显嫩,明明马上就三十而立了,看上去却像个二十出头的大小伙子。
  他不像富豪,但像极了富二代,身上那种从容不迫,怡然自得的气质,不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
  再说了,现在这个社会,正经的有钱人谁还逮着西装可劲儿造啊,都讲求怎么舒服怎么穿。
  现在一本正经穿西装的不是卖保险的,就是做房产的,要不然就是做银行理财的,成为大家心目中公认的廉价阶层。
  如果你形象气质不是特别好的话,穿西装打领带会在大家心目中形成你就是做销售的印象。
  如今似乎只有做销售的才会穿西装打领带,而那些老板则是身穿休闲裤运动鞋,天天泡在高尔夫球场,或者是网球场或者某某会所。
  吴骏对店员的态度很满意,她那温和的笑意,给人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吴骏一边往店里走,一边说道:“帮我推荐两款包包吧,有位女性朋友今天过生日,三十岁左右,单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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