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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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高的混混倒是挺会挑人。
  叶予北又问:去车站?
  程毛毛摇头,道:去沧高,今天跟我哥一起回家。又补充了一句,我哥你上次见过的。
  叶予北握着包袢的手指紧了紧,整个人的气势在刹那间收敛了不少。
  过了会儿,他突然问:你哥喜欢什么?
  冷淡的声音放低了,和着傍晚温热的风,有点柔和的味道。
  啊?程毛毛一时没反应过来。
  叶予北别过视线看街旁的绿化带,道:随便什么,只要是他喜欢的,爱好、音乐、书、游戏随便。
  程毛毛虽然觉得校霸问起他哥有点突兀,但还是努力地思考起来。
  他走路的时候眼睛望天,掰着手指头道:我哥挺喜欢玩游戏的,像刀剑2那种。
  嗯。
  他的歌单里几乎都是周杰伦,十年老粉了。
  叶予北看向他,道:最喜欢哪首?
  开不了口!
  仿佛打开了话匣子,程毛毛滔滔不绝道:我哥成绩特别好,他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是老人与海。
  他篮球打得特别棒!每周三校队集训的时候,好多女孩子都专门去看他。
  有空的时候,他也会去小区后面广场上跟人练滑板,对了,他在练ollie,上周摔得有点惨,膝盖都磕了。
  我哥很喜欢小动物,会去那种能撸猫撸狗的咖啡店
  叶予北忍不住插了一句:他喜欢猫还是狗?
  他喜欢猪。程毛毛道。
  他去的宠物咖啡店一般都会有猪,他是奔着小香猪去的。
  哦。
  程毛毛越说越放松,都有点收不住了。
  叶予北一直安静地听着,偶然会问得细一点。
  两人就这么聊了一路,也走了一路,等回过神来时,已经能看到马路斜对面的沧高校门了。
  沧高道路宽阔,拥堵情况比市一中好一点。
  程毛毛不好意思地挠头,道:我哥应该训练结束,也该出来了,大哥,那我先走了。
  嗯。
  结果程毛毛还没走几步,叶予北又把人叫回来。
  程毛毛颠颠地跑回去,眼睛亮闪闪的:大哥,什么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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