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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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不是孟九昭以前时代的女性,这里的妹子更注重实用价值。
  “……能。”孟九昭点点头。
  得到他回复的妹子们就立刻撒欢去找更多的地花去了。
  地花,草叶根茎均可食用,其叶可入药,散瘀止痛,可治疗月、经、不、调。
  你们将来会需要的。
  大概……可能……也许……吧?
  看着妹子们上蹿下跳的身影,孟九昭默默地把地花的功效咽了下去。
  地花虽然好看,不过生啃并不好吃,孟九昭后来发现的一种果子却非常好吃。那种果子长得像柿子,吃起来也像柿子,不过却是长在土里的,被以为发现花生的孟九昭一把拔起来,然后扽出了一长串。
  这个果子被霸道的波拉用她自己的名字命名了。
  听着大家讨论着“今天我吃了三个波拉”什么的……好吧,既然波拉本人都不在意,他也就不说什么了。
  发现这些植物充其量算是发现了一些饭后甜点,惊喜在后面!
  他们发现了一个角羊群!
  角羊是很挑食的动物,它们只吃新鲜的草和果子,贫瘠的瓦什大陆可容不下这么娇气的住户,于是长久以来瓦什部落猎到的角羊就非常少。然而角羊的肉是真的非常鲜嫩好吃,最年老的角羊肉也堪比壮年角牛的嫩度。第一次吃到角羊肉的时候,白都惊呆了!布莱克虽然没在脸上表露出来,可是也忍不住把骨头都嚼碎吃了。
  再然后,他们就很少吃角羊了。
  瓦什部落猎到的角羊是紧着有幼崽的家庭分配的,而布莱克家分到的角羊肉又是紧着孟九昭吃的。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人类,孟九昭的牙口无法和部落里的任何一个人相比,角羊肉对他来说,是软硬适中的食物,发觉自家的秃毛崽对角羊的接受度非常高以后,布莱克和白就小心翼翼的节省下来每次得到的角羊肉,留起来全部给孟九昭吃,就连路易也只能每次分一小条。
  所以孟九昭从小的愿望就是每天抓一头角羊,给爸爸吃!
  可是,瓦什部落附近的角羊是那么少而珍贵……
  这种情况下,一群软绵绵的角羊就这么呈现在了孟九昭眼前!
  孟九昭激动坏了!
  瓦什部落的少年杀手军团一出马,猎回了三头角羊!
  五头雌性分到了最大的和最小的两头角羊,堪塔斯兄弟则得到了体型适中的那头。
  雌性幼崽们当天下午就把猎到的角羊吃掉了。
  孟九昭却硬生生忍住口水,和路易一起把角羊拖回去了。
  现在,布莱克和白每天除了和大家一起探索地盘、寻找食物以外,还要固定在其他人离开后去远处练习飞行,所以他们回来的比其他部落成员晚一些。
  不过他们家的秃毛崽和路易很懂事,晚上部落会统一给大家烧饭吃,巢穴里也时刻留着肉干,他们倒也不怕幼崽们饿到。
  不过想到当年爸爸离开后,他们两个相依为命、一到夜晚就互相抱着瑟瑟发抖的日子,他们还是加快了脚步。
  白是第一个进入巢穴的,一进门就踩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白吓了一跳,急刹车的同时不忘伸开手臂挡住还没进来的布莱克,白急忙向地面看去——
  他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的两只幼崽。
  路易委屈的啾了一声,他爬起来,屁股扭了两下,直到被爸爸踩扁的毛毛重新立了起来,他才重新高兴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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