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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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建军仔细的给她分清楚利弊,首先,在县城里生,肯定是对孕妇孩子比较好的,这里的卫生条件和物品都比乡下好得多,然后就是这里的大夫的技术,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比较高明,怎么难产了会送到县城这里来呢?
  而且生孩子是大事,还是以人的健康最重要,他的收入又不是到县城生不起孩子。
  其实他也想过在县城弄一套房子的,但是,完全没有资源。
  这时候有房子基本是公家的,跟私人没有关系,而私人的也不会另外建房子,就自己住的那一间,怎么会好端端的卖掉?
  如果不是他宿舍的舍友这段时间在跑长途,基本不回来,他都要到外面去租一阵房子了。
  卫生院那边租房子,还是有寥寥几家可以行个方便的。
  什么叫做租房子,你以为是给你一间独立的空房,里面配备有床和桌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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