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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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在二选一之间,余爸把他的手机收走了,顺道收走了他的所有零花钱。
  余江火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他老爸。
  余爸是个严厉古板的学术导师,每次发起火来比他还大,连天花板都要抖三抖。
  余江火从小就怕他。
  “还什么还,我还就不要了。”余江火一脸不屑地说:“等我凑够了钱,自己重新买一部。”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问:“江火你还去吗?”
  “去啊,放了学就去,不去哪儿来钱买手机。”
  “说得对!”
  *
  于是,下午一放学,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他们的乐队名字叫fire,意为‘火’,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这两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驻唱。
  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余江火认识了沈渐和简晃。
  沈渐是个alpha,乐队里的架子鼓手,因为留了一级,年纪在他们当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简晃是个beta,乐队里的键盘手,平时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
  余江火的音色比他们好,音域也更广一些,理所当然地成了乐队里的吉他手兼主唱。
  至于孟商羽,他是余江火中学时的同桌。两人都喜欢音乐,一见如故,就连上了高校也在一个班。fire成立后,他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像个小弟一样常常跟在余江火身边。
  他们在酒吧门口汇合,然后一起从后门进去。
  余江火背着吉他走在前面,沈渐紧随其后,孟商羽和简晃走在最末。
  “老沈,”孟商羽注意到沈渐脖子上的草莓印,开玩笑似地说:“又有人追你了?还是omega?”
  沈渐长着一双丹凤眼,很会哄人开心,加上皮相也算得上上乘,因此在他们学校很受欢迎。常常有不少omega追求他,给他送东西,而他本人全都来者不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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