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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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钱沾上边的事情, 刘兰秀永远是那么积极,警惕的让人醍醐灌顶的赶不上。
  瞧瞧刘兰秀这事做的干净利索, 滴水不漏。
  “那吃过早饭再去山里抬野猪吧。”还没洗脸刷牙的赵国生转身回堂屋后面的横长木板上拿杯子,准备先清理好个人卫生。
  既然打算把野猪给贡献出来做人情,那就没必要急急忙忙的偷偷摸摸进行了, 光明正大的吃过早饭再去也不迟。
  “不行,不能吃过早饭再去, 要马上就去山上抬野猪,要不然被别人发现了。”刘兰秀皱着眉头不情愿的急忙反对。
  陷阱是她家男人设置的, 野猪是她发现的, 绝对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功劳让人半路给截胡了。
  换句不好听的话来说,刘兰秀是那种典型没有读过很多书, 有点小肚鸡肠又稍有点虚荣好面子的农村妇女。
  “别人发现就发现呗, 有三头野猪呢, 怎么着也会留一头给你的。”赵国生刷着牙, 满口泡沫的含糊不清的说。
  按照村里人的习惯,哪怕真有人不讲理的偷抬了他们家陷阱里的野猪, 那也不会一只都不留的。
  “那不行, 那是我先发现的,不能让人给抢了。”刘兰秀语气不满的提高嗓门大声反驳。
  绝对不行,她主动交给村里一头野猪和被动的被人偷了一辆头野猪,那感觉完全不一样。
  前者是她心地善良,有良心, 愿意分给村里人。
  后者是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莫名其妙的被人给偷了。
  性子再好的人,换谁,谁心里会舒服?
  “快点,不要磨磨蹭蹭的拖延时间。”刘兰秀吹胡子瞪眼睛的有点不高兴的瞪他。
  这人,性子怎么就这么缓呢?
  “好了,我先去山里陷阱边守着,你去找人来帮忙。”看不下去的刘兰秀直接甩下一句话,头也不回的快步往屋外走。
  一边往后山疾步赶路,刘兰秀一边心里暗暗后悔,早知道这样,她如何鬼鬼祟祟的小心翼翼?下山的时候直接大声嚷嚷让所有人知道不就成了?
  那功劳还不是算在她头上?
  赵国生:“……”
  好像刘兰秀生气了?赵国生吐完最后一口牙膏泡沫,不确定的眨眼睛疑问?
  因为无妄之灾,野鸡爪子抓破脸,留下鲜血痕迹,压抑着窝火心里的赵国生叹了口气。
  惹怒刘兰秀,有些得不偿失啊。
  用冰冷的清水抹了把脸,重重的用洗得发黄的旧帕子狠狠的搓两下。
  “呲”烈酒消毒的伤口,又一次疼痛起来。
  赵国生有丝恼羞成怒的把洗脸帕往堂屋后门边上横着吊起来的竹竿上一扔,没拎干的帕子在滴答滴答的滴着水。
  几只不知名的鸟儿站在摇曳不定的树枝上,昂着头,抖着翅膀,争相卖弄着动人的歌喉,悦耳的歌声似行云流水,给烦躁窝火的赵国生来了一剂心灵抚慰。
  生活如此美好,他为何要如此暴躁?不好,不好。
  默默在心底奉劝式的催眠着安慰自己。
  慢慢的,赵国生那颗烦躁的心恢复平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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