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我妈十七岁[九零] 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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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场上,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凌成风没看见江照赶过来,有些坐立不安,没有了最好的对手的比赛,就算赢了,也没有意义。
  好在比赛开始前的最后一秒钟,江照的身影终于出现了,凌成风松了一口气,两人相视而笑。
  ……
  江黎黎没想到事情会糟糕成这样。
  她昨天晚上听说丁万时要对付林剑的时候,本来是不太当回事的,那些小混混们互相内斗,跟她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可是听到后面,她却没法坐视不管了。
  那丁万时要对付林剑,居然跟她有关。
  起因是前些时候她表弟秦浩斌得罪了丁万时,而林剑却因为秦浩斌是江黎黎表弟的缘故帮他出头,因此才得罪狠了丁万时,让他发狠要来一场大的。
  虽然时候林剑并没有拿这件事来找江黎黎邀功,秦浩斌那傻小子可能连这事的前因后果都没弄明白,但江黎黎从来都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她不会随便多管闲事,但也不会轻易欠别人的人情。
  林剑这事归根结底跟她有关,那她就得管。
  没告诉欧阳婷婷,那是因为怕她唠叨,欧阳婷婷肯定会拦着她的。
  当然她也没有自不量力到以为自己真能跟丁万时带来的一帮混社会的小混混对抗,但趁乱带走一个人,应该还是可以做得到的。
  要是能及时拦住林剑,那是最好的,万一没赶上,那就想办法把他带走。
  江黎黎赶到垃圾场的时候,混战已经开始了,江黎黎从口袋里掏出从她舅舅那里弄来的废弃警笛,打开开关之后往地上一扔,尖锐的警笛声立刻在空旷的垃圾场上空大声地响了起来。
  小混混们打群架最怕什么?当然是怕警察来了,要不然他们也不会选这个又脏又臭但人迹罕至的地方。
  警笛声把小混混们吓得立刻作鸟兽散。
  江黎黎赶紧趁机混进去找人。
  忽然感觉脚踝被人抓了一下,又滑脱了。
  她低下头一看:“林剑!”
  “求你,帮帮我。”林剑是爬过来的,他的腿被人打断了,形状扭曲地歪在一旁,满手的血,也不知道是别人的还是他自己的,所以刚才连抓都抓不稳。
  他不知道江黎黎是特地为了他过来的,但这个时候,也只能求她帮忙了。
  “怎么弄成这样!”江黎黎连忙蹲下来,想要把人拉起来,却发现他连站都站不稳了,“碰上你我可真倒霉。”
  虽然这样说着,但江黎黎还是半蹲下去,让他趴在自己的背上,艰难地把他背了起来。
  江黎黎虽然在女生中算是比较高的,但背起一个大男生还是有些勉强,林剑的双脚拖在地上,疼得他满头大汗,快要晕过去了。
  江黎黎还在念叨:“你肯定是上辈子烧高香了才有我来救你,我连我妈都没背过,就背过你了,你要是不好好报答我你怎么过意得去。“
  “失策了,早知道该弄辆自行车来的。”
  她背着林剑根本就走不快,而且还累得要死:“我们得找个地方藏起来,不然待会他们发现真相再来追我们就惨了。”
  林剑一怔:“什么真相?”
  “你以为真的是警察来了啊?不过就是一个破警笛而已。”
  小混混们也不是被吓大的,那警笛声一直在原处响,既没有灯光,又没有车声,更没有人声,只不过混乱了一会儿,就发现了那个被江黎黎随意扔在路边的破警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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