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行舟 第10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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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馥州没过多久,店主就听说了辛家镖局的名头。
  城中的商人都说,辛良遥的镖师押镖极稳,十次有九次都能稳稳妥妥地把货送到,一点损耗都没有,就是价格贵了些。
  店主想了一夜,第二天一咬牙,找到了辛良遥,付了一大笔押镖费,试着让他为自己送了批货。
  交了钱后,他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毕竟从馥州到毓州走陆路,没有两三个月是走不到的。
  两个半月后,店主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那批货盼来了。
  这趟镖是辛良遥亲自押着走的,他经验老到,与沿途各路匪贼都有关系。
  拉着一车如此诱人的金器走了几千里,竟然没遇到一次抢劫。
  所有镖师毫发无损,每件放于匣中的金器都锃光瓦亮,连一丝磨痕都没有增加。
  店主从此对辛良遥死心塌地,宁可付着高于市价几倍的钱,也只要他押镖。
  如此做了几单生意后,辛良遥某次向他提出了一个请求。
  辛良遥:“不瞒您说,在下一直都对收集焉弥金器很感兴趣,尤其喜欢焉弥产的缠枝莲金杯,若您能为在下寻到成色上佳的,有多少要多少,多少钱在下都出。”
  金杯不少见,但缠枝莲图案多属于焉弥贵族使用,从他们手里能流通出来的不多,因而价格昂贵,当然收藏价值也极高。
  店主答应了辛良遥的请求,并从那天起,就让身在毓州的亲戚为他寻找。
  有时隔几个月就能找到一个,有时一年下来都寻不到。
  好在辛良遥从不着急,有了他就买下,没有也不催促。
  这一次好不容易又找到一盏金杯,店主跟献宝似的,把辛良遥请进店中,打开盒盖跟他看。
  金杯包裹在厚厚的绒布内,刚露出一点边缘,就折射出夺目的金光。
  整个被拿出后,在店外阳光的照射下,发射出璀璨的光芒,照得店内都金光灿烂。
  店主相当满意,辛良遥表情却有些复杂,他摸着杯子上的缠枝莲图案,若有所思。
  瞥见他的脸色,店主疑惑道:“辛老板可是不喜欢?”
  “喜欢。”辛良遥的语气藏着说不出的凝重:“在下很喜欢,有劳您为在下费心了。”
  辛良遥按照说好的价格,把金杯的钱给了店主,然后将杯子放于匣中,夹在腋下,匆匆离去了。
  回到府内,辛良遥带着木匣来到书房。
  屏退了所有下人,关严门窗后,他取出金杯倒扣在桌案上,拿起镇纸毫不犹疑地用力一砸。
  花了上百两才买到的金杯,就这样被他砸了个四分五裂。
  他一点都不在意地将碎片拨开,一张隐藏在杯子内部的纸条露出了踪迹。
  辛良遥展开小小的纸条一看,上面的内容只有一句话,他却愣愣地看了半天都没有反应。
  许久后,他将纸条放在灯上烧了,把碎片随意地收拢到木匣中,摆到身后的博古架上。
  那里并排摆着好几个木匣,应该都是店主之前为他找来的金杯。
  做完这一切,辛良遥扶着博古架,低下头闭上眼,垂着肩膀思考良久,才猛喘了一口气,抬起头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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