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3)(4 / 6)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旁边的赵棣:
  那铅笔也就算了,有些像少数地区使用的炭笔,只是更加的紧致好使用,炭笔使用后,一手漆黑,实在不太雅观。
  但这铅笔,外面包裹了一层木材一样的东西,握之有力,也不用担心脏手的问题。
  关键是写的字,也不像炭笔,时而清晰时而浅淡,是十分均匀的。
  但这钢笔是怎么回事?
  写出的字,比毛笔还要细腻,还要清晰。
  莫少珩见赵棣一脸好奇的样子,将钢笔递了过去,你要不试试看?
  赵棣接过笔,从来没有使用过钢笔的人,第一次使用,其实是有些笨拙的。
  莫少珩在一旁纠正着姿势,然后,赵棣慢慢地开始有一些感觉了。
  竟然不需要沾墨,就能写这么多字。
  莫少珩心道,这才哪跟哪啊,要一次性写完一整管墨,手都得给你写酸了不可。
  赵棣立马感觉到了钢笔的好处。
  以前毛笔写字,长袍上沾些砚墨,特别是长袖上,是经常的事情,但使用钢笔,完全不用担心这个。
  而且,随着书写,他也发现,钢笔要比毛笔好掌控得多。
  毛笔写不了多久,手就会酸就会累,所以古时候抄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坚持得下来的,古有抄佛经以表孝心等说法,其实考的就是耐力。
  赵棣越写越流畅,由先前笨拙的字体,竟然慢慢开始有了写他写毛笔字时的风格了。
  说到底还是一个熟练度的问题。
  莫少珩看赵棣似乎颇为喜欢,说道,我让人给你也打造一只。
  有了第一支,第二支制作起来就要快捷很多了,就和制作一支首饰差不多?
  旁边正在玩铅笔的南一,我也要。
  莫少珩心道,得,再做两支。
  数日后。
  莫少珩去了一趟乌衣巷。
  一是,给赵景澄等学生,一人一套厚书壳的本子,一人几只铅笔,还有一个书包。
  北凉的读书人,都是使用书箱,但书箱本身沉重就不说了,因为是单手提,从小就这样的话,容易形成长短手。
  琴楼上,赵景澄等人,背着书包:
  莫少珩:
  是感觉有那么一点点奇怪,说是初中生吧,有点像,但又一身的小袍子。
  感觉怪怪的。
  赵景澄等拿着手上的本子和铅笔,翻来覆去的看。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