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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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俊宝忙为他拉开门,顺口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要换了我的话,我就会这么做!”魏正峰声音冷漠,坚硬,恍如岩石,更透着一股强大的自信:“那冷夜学的是常山霸王枪,枪法,讲究的就是一个快速突进,拒敌与外。时间拖的越久,对我们就越有利!他绝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这种事情发生的。”
  来到下面,径直上了车,三百疯子早就已经得到了消息,上了大客。
  车中,魏正峰快速的找出一张地图看了一下,虽然,早就在来之前,他已经让小弟将敕封周围的情形,包括地形都侦察了个遍,也都记在了脑子里,可此时,还是将原件拿了出来。
  他轻轻的在地图上点了两下,然后装进了兜里道:“判官,马上集合兄弟们,我先出城,二十分钟内赶到斑马坡,这样,还有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
  “大哥!要不要跟老大请示一下?”苏俊宝皱眉道。
  “来不及了,等打赢了冷夜,再向老大汇报吧!”魏正峰说着,直接命令手下开车,黑色的车队,闭灯而行,恍如一把长刀,狠狠的劈进了夜色中。
  苏俊宝苦笑着摇摇头,他知道自己这大哥的脾气。他从来都是喜欢用进攻来代替防御,让疯字营呆在这里,等待着隋枪堂到来?那可不是他的风格。
  好在,兄弟们虽然是长途奔袭,可大多都在车上睡了一觉,精神还算饱满。刚才的战斗,动手的也不过一千来人,再加上北方堂突遭袭击,根本没怎么反应过来,便被击溃了,绝大多数人投降。此时的疯字营,依旧保持着强大的战斗力!
  苏俊宝,急忙下去调派人手去了。疯字营的人,本来就比较集中,所以,不到十分钟,就已经集合完毕。从刚刚参加过战斗的一千多人中,挑了消耗较大的五百人,作为留守市里的力量,其余的人,上车开路。
  好在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刚刚都已经吃过了饭。只有一少部分,手里拿着卤肉,或者大饼,羊肉之类的,争取在路上填饱肚子。
  等他们走后,留守的人,立即开始在几个重要的场子,制造灯火通明,喧哗热闹,大摆庆功酒的模样。为了逼真,甚至还安排了小弟,四处请敕封当地道上有头有脸,却又不是天狼社的人物前来。
  而作为主力的两千余人,则已经悄悄的开到了城外。
  而魏正峰和他手下的三百疯子,此时则已经快要到了斑马坡。车中,魏正峰神色冷峻而平静,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要出去玩命,而是去踏青。
  不过,他的心中,却绝非像他表现出来的这般淡定。
  这将是疯字营自成立以来,对敌人的第一次正面碰撞。也是疯字营和他魏疯子证明自己的时刻。这一战,疯字营不仅要赢,而且要赢的漂亮,赢的让敌人和同僚心服口服!
  疯字营的荣耀和威名,将会在这一刻,传遍道上的所有人耳中。
  魏正峰拿出了电话,向着苏俊宝下令道:“人都出发了吧?”
  判官轻声道:“已经上车了。”
  “嗯,等一会,我亲自带领三百疯字营,进行正面阻击。你让混蛋和祸害各带四百人,从左右绕一个圈子,相机而动。”
  “大哥,那我呢?”苏俊宝诧异的道。
  “带领剩下的九百人,作为第二梯队。”魏正峰沉声道。
  “那就是预备役呗?大哥,要不,还是我带人从正面突进吧!我保证亲手斩杀了那冷夜!”苏俊宝忙道。
  魏正峰淡淡的道:“你的心意我知道,不过,我下的命令改过吗?”
  苏俊宝沉默了一会,有些无奈道:“是,大哥,那你小心点!”
  “嗯,那冷夜也不是个鲁莽之辈,你手中的九百人,在必要的时刻,将会变成一支关键的力量!”魏正峰轻声解释了一句。
  收了线,苏俊宝满心不甘的将命令传给了混蛋跟祸害,也是原疯字营的两位老人,一位叫宋魂,一位叫公孙祸。这两人是当初的疯字营三百人马中,分出去的那些人中的佼佼者,如今,已经都成为了各带四百人的大队长,遮天四星小弟!
  得到了任务的两人,十分欢喜的各自带了手下,立即从两边的岔路上,朝着斑马坡的两侧迂回而去。
  冷夜,原本姓赵,只是道上的人一般都不会用自己的本名,只用外号代替,所以,基本上没有几个人,知道他本来叫什么。今年已经三十二岁的他,正值壮年,无论是精力,体能还是反应,都处在人生的最巅峰。
  身为国内四强帮派之一的天狼社隋枪堂的堂主,他也可以说事业有成,即便是在天狼社,也算的上是呼风唤雨,有头有脸的人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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