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6)(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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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面人似是一怔,瞧着他不说话。
  方轻鸿还是头一次从这张目下无尘的脸上,看到不一样的表情。愣愣地,像是没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出奇的单纯。
  我,好看?
  对啊。方轻鸿承认得坦坦荡荡:前辈大概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了。心道怎么是个反问句,莫非前辈不识美丑?真是个怪人。
  不知是观念的冲击,还是哪个字眼刺激到了扶摇,后半程竟一动不动,任由方轻鸿对他为所欲为。
  扶摇出门在外,都是身贵气得体的打扮,即便不再穿那身庄重古老,仿佛要去参加祭祀般的袍服,也对衣着配饰极为讲究。花纹图样不见有多繁复,衣料绣工却是顶级的,腰间坠着的玉佩剔透润泽,隐隐有灵气流转,蹀躞带上还分别挂着只鎏金錾花银囊,一柄时下王公贵族流行的花哨佩剑。细长的剑鞘镶金嵌玉,好不贵气。
  因而出行在外,无论茶楼小厮,还是街边商贩,都没人敢拿他当平头百姓,以为是哪家贪新鲜出来玩的公卿世子。就是配上如今这张脸,委实有些惨不忍睹。
  见方轻鸿又要笑,扶摇顺手把那块还杵自己面前的糕点推回去,塞住了对方的嘴。
  两人是兵分两路出来的,方轻鸿先去城外渡劫,再赶来跟待在约定地点的扶摇汇合。就后者这个级别的修为,所引动的天劫可不是闹着玩的,只怕顷刻就能让这座繁华的城池,化为飞灰。
  待扶摇皱着眉头吃了两块茶点,两人便下楼,沿街一路闲逛。白天的官道上热热闹闹,贩夫走卒摩肩接踵,两边店铺的招幌迎风飘舞,此起彼伏的吆喝能传出老远。
  稚童们举着风车,你追我赶地迎风奔跑,清脆的童音哼唱着: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远道不可思,宿昔梦见之。
  扶摇脚步一顿。
  梦见在我傍,忽觉在他乡。*
  方轻鸿在面具摊前挑挑拣拣,叫了两声没回应,转过头,见扶摇正望着孩童们离去的背影出神。
  怎么了?他出声问。
  男子收回视线,眼角扫过方轻鸿手里的东西,像对他的幼稚不敢苟同。挑完了?
  方轻鸿紧急筛选出几个付了钱,而后朝人老老实实点头,现在好了。
  扶摇:走。说完目不斜视,背负双手径直往前。
  两人并肩而行,方轻鸿左手提着油纸包裹的茶点,右手抱着堆搜罗来的小玩意儿,熟门熟路地领着人在街巷里七弯八拐。
  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就是他此行的目的买东西。
  前世方轻鸿在鸟不生蛋的秘境里待了五十年,无比怀念人间鼎盛的烟火气,所以在挨完雷劈后,就跑来好好体验了把。他沿着官道一家家小摊看过来,见位须发皆白、形如枯槁的老伯在卖老物件,他也不嫌东西破旧,就这么蹲下来看。
  约莫是能拿出来交易的东西,着实教人兴趣缺缺,热闹的街市唯独老人摊位前乏人问津,东西不是黑乎乎蒙着层腐朽的油渍,就是就是锈了的铜灯铜炉,唯一能拿出手的,还是只细细小小的白银戒圈。看得出拿来前细细擦过了,才有如今的光泽。
  但方轻鸿拿起的,是那枚黑乎乎的扳指。
  当时的他万万没想到这枚扳指,居然是昔年瀛洲岛岛主遗留之物。任谁也意料不到,这般可遇不可求的宝贝几经辗转,竟流落去了凡间。
  倒不是方轻鸿有慧眼识珠的本事,是他刚蹲下,一直静静沉睡在丹田内的太初剑突然震动了下。然后他一件件摸过来,直到拿起扳指时,剑身又震了下,方轻鸿放在掌心细细观摩,心道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不同,值得烧火棍给这么大反应。
  那会儿太初剑已经在他手里待了五十年,能看能摸的地方早被他里里外外翻了个遍,硬是不给他半点回应。这还是它头次有了波动,他自然心生好奇。
  一为满足好奇心,二则是看老伯着实可怜,方轻鸿特地出大价钱,将扳指给买了下来。老伯心善,连连说着:这如何使得,要不了这么多,要不了这么多。拉着方轻鸿的手,要把多余的银钱塞回来。
  方轻鸿没使蛮力挣脱,而是用空闲的另一只手,拿起那枚唯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银戒:这枚戒指,是您很重要的东西吧?
  老伯眼眶瞬间红了,嘴唇颤抖片刻,才哽咽着说:真人好眼光,它、它是我老伴的遗物。
  当时方轻鸿穿着浣花剑宗的道袍,老伯虽不识上修界诸多门派,却也知那都是神仙般的人物,因而恭敬的尊称他为真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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