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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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瑾摸了摸鼻尖,这才发现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被云烈反握住了。他的手掌十分的大,还干燥有力,正好将他的包裹在里面。
  李瑾眨了眨眼睛。
  就算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两个大男人牵手也很奇怪呀!
  他挣了一下没挣开。
  云烈眼眸深邃,幽深的眸光在他身上多停留了几眼,拉着他闷头向前走。
  李瑾心中像被小猫抓了一般,晃了晃他的手,“云烈?”
  莫非受了什么打击?
  第30章 发现喜欢他!
  云烈抓住瑾哥儿的手不愿意松开,只觉得肌肤相贴的地方滚烫的厉害,连带着他心底也一阵悸动,怪不得总想一睁眼就看到他,最近每次看到他笑,心脏跳动的都有些不规律。
  原来他是喜欢上了瑾哥儿?
  在此之前云烈根本没有意识到他对瑾哥儿的感情发生了变化。
  王峻的那些话对他来说不啻于当头一棒,将他彻底敲醒了,如果有可能,他绝不希望瑾哥儿嫁给其他人,跟瑾哥儿成亲的人该是他才对。
  他们自幼就相识不是吗?
  云烈眼眸幽深,眼底的情绪浓厚的快要溢了出来,听到瑾哥儿喊他,他想开口说句什么,却只觉得嗓子眼也一片滚烫,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
  李瑾晃了晃两人交握的手,“云烈?”
  云烈的目光不受控制地顺着两人交握的手看了过去,瑾哥儿的手被他握在掌心,他能感受的到他的手有多滑多软。
  莫名想让人啃一口。
  念头一闪,云烈心跳更加不稳了,整个人像被闪电劈重了一般。他猝不及防地松开瑾哥儿的手,只觉得整个人都怪怪的,浑身烫的厉害。
  “你没事吧?”
  云烈眼眸深邃,神情有一丝的不自然,终于回了一句,“没事。”嗓音沙哑的厉害。
  瑾哥儿才刚刚醒来,对感情未必了解多少,云烈还真怕转变的太快,突然吓到他,军中的生活,让他无比擅长揣摩人心,以他对瑾哥儿的了解,让他慢慢喜欢上自己才是最佳方式。
  云烈垂下眼眸,淡淡笑了下,“就是突然想起一些事。”
  他眼眸深邃,鼻梁高挺,薄薄的唇十分性感,忽略掉脸上的疤痕,面部轮廓完美的无可挑剔,单看五官,每一处都如鬼斧神凿般异常俊美。
  此刻他的唇微微勾起愉悦的弧度,剑一般的眉毛斜斜飞入鬓角落下的几缕乌发中,当真是耀眼的很。
  李瑾觉得他好犯规!
  如果有个妹子在旁边一准儿会尖叫起来,还好他是个大男人!
  李瑾清清喉咙,“什么事?”
  “我之前不是说有个小家伙喜欢缠着我吗?那个时候他才三岁多一点,古灵精怪的很,最初他送我很多东西,我当时很感动,后来才发现这些东西他早就不想要了。他一共在普光寺呆了一个月,走前还将他的小老虎送给了我。”
  等等,普光寺?
  瑾哥儿脑海中闪现出一幅幅小时候的画面,全是耍赖缠着小哥哥玩耍的事,不管是这一世,还是之前那一世,他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乖孩子,小小年纪就调皮的很,有时候更是一肚子坏水,这一世五岁多就摔坏了脑袋,需要发挥他聪明才智的地方并不多,在现代他可是实打实地坑了不少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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